2019-11-14 17:45:00

小货车司机交通肇事逃逸,将车辆改头换面终难逃法网

江门交警

2019年10月6日,在开平市X561线马冈高园路口路段,一辆小货车碰撞一辆人力三轮车,造成骑车人倒地受伤,小货车逃逸的交通事故。经过开平公安交警的缜密侦查,近日该案成功告破。

事发当天的6时06分,天还未亮透,道路光线昏暗,78岁的老人梁X莲(女,开平马冈高园村人)正骑着三轮车横过公路,突然一辆的士头小货车从其右边飞驰而过,将老人撞倒,肇事车辆则逃之夭夭。



由于骑车人年龄较大,看不清肇事车辆的特征,也不懂看车辆号牌,加上当时老人体表没有明显的伤痕,因此没有报警,过了一个多星期,老人觉得身体越来越痛,家人才送其到医院,经检查老人右手手骨肘脱骨,右脚骨折受伤需住院治疗,这时其家人无耐才向交警报警求助。为有效震摄交通肇事逃逸违法行为,维护交通事故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开平公安交警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专案小组开展侦查。



由于事发已过一段时间,加上提供的破案线索有限,给案件侦查带来一定的困难,但办案民警毫不气馁,反复实地勘查,多次走访群众、查看事发和附近道路监控,最终排查出牌号为粤MBC**9的小货车有涉案的嫌疑。民警通过电话联系车主,车主矢口否认该车到过开平,并将车辆相片发给民警还说车辆被人套牌了,民警经过认真细致的比对发现,虽然可疑车辆与车主提供的相片有很大的出入,但从车辆一些细小地方还是看出破绽。



经过民警反复耐心对车主进行普法宣传,最终车主供述当天驾驶该车辆的为田X友(四川省岳池县人),并于事发不久已回老家四川。办案民警马不停蹄,立即电话联系田X友,督促其投案。田X友迫于压力,于11月3日驾驶肇事车辆到马冈中队投案,经与事故人力三轮车碰撞痕迹对比,在铁的事实证据面前,田X友对其涉嫌驾驶机动车肇事致人受伤逃逸的行为供认不讳。原来,事发后田X友故意将栏板式小货车改为厢式小货车,目的想掩人耳目,躲避民警的侦查,逃避法律责任,结果还是逃不过民警的火眼金睛。目前,伤者仍在医院治疗,案件正在处理中。


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警提醒: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千万不要选择逃逸,逃过一时,逃不了一世,最终逃不过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