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用吴亦凡头像,这家广州公司被判罚200万元
2019-11-14 15:03 羊城派 原创
这是海淀法院近年来在肖像权纠纷案件中判赔额度最高的案件

文/羊城派记者 龚卫锋

因广州昱锦公司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在其许可经营的实体店、官方网站、官方认证的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中使用WU YI FAN(以下称作吴亦凡)大幅照片用作广告代言,为自身所经营的茶饮项目进行商业推广宣传,吴亦凡起诉广州昱锦公司侵犯其肖像权。

吴亦凡坚决维权

11月14日上午,北京海淀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当庭宣判,判决认定广州昱锦公司构成侵犯肖像权,判决广州昱锦公司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吴亦凡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200万元。

据悉,这是海淀法院近年来在肖像权纠纷案件中判赔额度最高的案件。

对于这一宣判,网友们纷纷表示支持:“要尊重法律,支持吴亦凡维权。”

这不是吴亦凡今年第一起胜诉的官司。8月6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吴亦凡名誉权纠纷案件通报。通报中称,吴亦凡3例名誉权纠纷案件一审胜诉,被告陈某某、廖某某、邹某因公开发布诽谤吴亦凡“公开选妃”“夜选妃子”等内容,而被判构成对吴亦凡名誉权的侵犯,须持续十日向吴亦凡公开致歉,并赔偿吴亦凡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成本共计165000元。(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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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 | 吴亦凡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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