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宣传走进网络春晚舞台。
亮成绩,提士气
记者从市扫黑办获悉,全市各级各部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特别是今年丰顺现场会召开以来,各级各部门把专项斗争作为打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保维稳主动仗的重要抓手,圆满实现预期目标。
抓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
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共打掉涉黑组织3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1个、涉恶犯罪团伙240个;立涉黑涉恶案件942宗,破案791宗,刑拘2343人,逮捕1697人,投案自首316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1.8013亿元;检察机关共起诉涉黑涉恶案件47宗295人,全市法院共作出一审判决26宗203人,其中重刑犯47人。
抓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
与此同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带来的“红利”进一步释放,社会大局持续向好,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再上新高度。省委政法委和省公安厅第三方调查结果显示,我市今年上半年的群众安全感继续保持全省第一名,政法工作满意度跃升至全省第二名,平安创建知晓率全省第二名。截至10月底,全市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13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3人,移送司法机关27人,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8人,全市各级党风政风进一步向好,政治生态进一步得到净化。全市共排查确定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150个,其中因涉黑涉恶纳入整顿7个,查处村(社区)“两委”干部12人,补配11人;清理“三类人员”49人,取消不符合条件人选88名,基层基础不断得到夯实,进一步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一系列的扫黑除恶“战果”使得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民生项目顺利推进,营商环境明显改善,激发了经济社会发展动力。
梳案例,强警示
审讯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
抓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
再部署,再突破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在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今年10月下旬召开的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部署了今年第四季度和明年有关工作。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把学习贯彻党中央、省委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与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实现今年深挖整治目标,补短板、强弱项、抓落实,在依法严惩、深挖彻查、整改问题、发动群众、扩大战果上求突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坚持综合治理,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积极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为建设名副其实、声名远扬的“平安之乡”,推动梅州苏区振兴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全市公安机关将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充分利用各种技术资源手段,进一步提升大要案攻坚能力,尤其是对重大复杂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和领导包案制度,强化打财断血,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牢固树立“打击一盘棋”思想,与各成员单位加强联动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推动扫黑除恶工作真正打深打透、取得实效。
市纪委监委近期将重点集中力量攻克省督办的专案,挖深挖透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对已侦破涉黑组织和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打“伞”情况开展“回头看”;准确把握当前专项斗争的“转段”特征,坚持边挖“伞”边剖析边治理的思路,用好调查报告书、剖析报告书、忏悔书、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等“五书”,推动各级纪委监委做实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工作。
市委组织部门将对软弱涣散党组织三年整顿和集中整顿情况加强督促指导,并适时开展销号验收,全面完成村(社区)“两委”“三类干部”清理和补选工作,注重选优配强基层组织领导干部和发展农村年轻党员,切实解决青黄不接、后继乏人的问题。把集中整顿情况作为今年县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重点,对整顿不到位、清理不彻底的倒查责任,问题突出的追责问责。
全市法院将审判涉黑涉恶案件作为当前刑事审判的首要任务、重中之重,紧紧围绕“积案清零”的目标,组织精干力量,依法加快黑恶案件办理进度,做到既打早打小,又打准打实,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检察等机关的信息共享,协作配合,完善审判程序与审前程序的紧密衔接,形成打击合力。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力度,提升司法建议质量。
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加大提前介入力度,落实案件统一把关制度,完善审查起诉工作。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公正等法治原则和规定,确保不枉不纵。更加重视律师权益保障,保证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内运行。提升挖掘“案中案”的能力,加强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串并分析,深挖真实性强、成案率高的涉黑涉恶线索。发挥检察建议在推动“源头治理”中的作用,努力通过个案办理推动一个领域、一个方面、一类问题的社会治理。
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结合自身定位,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就打击“套路贷”“软暴力”等问题提高办案效率,推动依法办案、规范办案。抓好人民调解工作,认真开展民间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和黑恶势力的线索摸排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广泛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法律援助意识,提供高效优质法律援助,全方位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有效开展。
来源:梅州日报“平安之乡周刊”
前往“发现”-“看一看”浏览“朋友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