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规定:共享单车停放不规整、逾期未改的企业最高罚5万!
2019-11-12 18:29 羊城派 原创
用户乱停放也要罚!企业或可提高收费、限制使用

文/羊城派记者 严艺文

11月12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官网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意见的通告。

《办法》规定,广州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发展遵循政府鼓励引导,企业依法进行市场化运作和总量控制的原则。同时,对车辆及运营维护、资金管理等作出规定,并鼓励经营者建立用户用车信用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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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企业将处以万元以上罚款

《办法》对共享单车经营者在广州投放的车辆作出明确规定,其中,车辆应具有统一外观、标识,有唯一性的车辆识别编码;具备智能锁,以及利用电子围栏等引导用户停放;

车辆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不得安装外接动力驱动的装置或接口;不得安装影响安全骑行的附属设施;不得在车辆上违规设置广告。

在运营维护方面,《办法》规定,投放车辆数量不得超过所取得的车辆运营配额,更新投放车辆前应当回收相应数量的旧车;及时回收超过使用期限、存在安全隐患和不能正常使用车辆,并及时规整自行车停放区内停放秩序。

此外,综合采取客户端警示提醒、升降收费标准、收取调度费用等措施,引导和管理用户停放。

在资金管理方面,经营者原则上不收取用户押金,确有必要收取的,应当提供经营者专用存管账户和用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两种资金存管方式,供用户选择。用户押金归用户所有,经营者不得挪用。经营者还应当建立押金、预付资金退还制度。

《办法》对经营者制订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其中,经营者禁止向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自行车租赁服务。

对未取得运营配额擅自投放车辆的,投放车辆不符合要求或擅自投放电动自行车的,未落实车辆日常管理、调度等行为的经营者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车辆未停放至停放区或停放不规整影响通行,并逾期未改正的,处上述相同罚款。

鼓励建立用车信用体系

除了经营企业之外,《办法》还对用户提出要求。用户不得在严管区域和路段,将车辆停放在自行车停放区以外;不得载人、故意损毁车辆或者公共停放设施、非法占用车辆等。对违反相关规定的用户将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在信用体系和公平竞争方面,《办法》提到,鼓励经营者建立用户用车信用评价体系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用户管理机制,对存在不按规定骑行、停放等不良行为的用户,可以采取提高收费标准、限制使用等联合惩戒措施。

此外,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经营者和用户个人信用管理制度。相关信用记录归集到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通过广州信用网统一向社会披露。

对《办法》意见,企业怎么看?

记者从市交通部门了解到,2016年10月以来,广州共享单车投放总量超过100万辆。今年7月,广州确定摩拜单车、哈啰单车、青桔单车为中心六区的中标运营企业,运营配额分别为18万辆、12万辆和10万辆。

然而,目前仍存在过度集中投放、乱停放、坏车回收不及时等问题。

据悉,此《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11月13日至12月12日。市民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和广州交通信息网反馈意见。

摩拜:承诺在配额内置换旧车

12日,摩拜就市交通部门拟发布管理办法回应表示,摩拜严格执行广州市不超量投放共享单车的原则,承诺在配额内置换旧车。在置换过程中,及时向监管部门通报进度,接受主管部门及社会监督。

截止目前,摩拜在广州中心六区投放了不超过18万辆单车,回收旧单车同时置换新单车,不给城市增加压力。

同时,摩拜单车呼吁,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应严格遵守总量调控原则,重视对投放车辆的精细化管理。监管逐步跟进,也将让共享单车市场逐步走向规范化发展。

哈啰:投放的10万辆已接入数据监控平台

根据今年9月的数据,哈啰单车目前在广州投放量已达到10万辆,并接入主管部门的数据监控平台。哈啰单车表示,后续也将结合公司在穗运营情况、行业发展情况,积极对《办法》提出建议。期待广州下一步正式出台的《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能够为在穗共享单车企业的发展提供具体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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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羊城派
责编 | 吴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