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于被“围猎”,珠海市政协原副主席梁元东被双开
2019-11-11 09:19 羊城派 原创
梁元东违规低价出让土地和返还土地出让金,在房地产项目开发、旧厂房改造等方面为他人谋利……

文/羊城派记者 彭启有 通讯员 粤纪宣

11月11日,广东省纪委监委通报,珠海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梁元东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珠海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梁元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梁元东理想信念丧失,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纪律观念淡薄,顶风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和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

违反工作纪律,违规低价出让土地和返还土地出让金;经济上贪婪,甘于被不法私营企业主“围猎”,大搞权钱交易,在房地产项目开发、旧厂房改造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指出,梁元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梁元东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珠海市第八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梁元东简历

梁元东,男,汉族,1962年4月生,广东高州人,大学学历,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8年4月任珠海市香洲区副区长

2001年8月任珠海市香洲区委副书记

2003年3月任珠海市斗门区委副书记

2003年4月任珠海市斗门区委副书记、副区长

2006年11月任珠海市斗门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07年4月任珠海市斗门区委副书记、区长

2012年5月任珠海市斗门区委书记

2012年8月任珠海市斗门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5年12月任珠海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候选人

2016年1月任珠海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

2019年6月被免去珠海市政协党组成员职务

2019年7月被免去珠海市政协副主席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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