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本保证
2019-11-10 21:51 中国社会科学网
党的领导制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关键地位,决定了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保证

2019年10月28至31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10月31日,中共中央发布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对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时间节点、战略重点、推进方式等作出重大战略部署,成为指引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纲领性文件。其中,党的领导制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关键地位,决定了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保证。

一、党的领导制度处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核心地位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公报》将“党的领导制度”首次置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及军事、外事制度等各项制度前面,指出:“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团结带领人民,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赢得了中国革命胜利,并深刻总结国内外正反两方面经验,不断探索实践,不断改革创新,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形成和发展党的领导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等各方面制度,加强和完善国家治理,取得历史性成就”。同时,《公报》还将“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最大优势,强调:“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科学理论,保持政治稳定,确保国家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的显著优势”。这充分彰显了党的领导制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的重要性,深刻揭示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

党的领导制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核心地位,是在党领导人民干革命、搞建设、抓改革的实践中历史形成的,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每一次胜利和飞跃,都伴随着党的领导制度的不断强化。

邓小平同志曾指出:“在中国这样的大国,要把几亿人口的思想和力量统一起来建设社会主义,没有一个具有高度觉悟性、纪律性和自我牺牲精神的党员组成的能够真正代表和团结人民群众的党,没有这样一个党的统一领导,是不可能设想的,那就只会四分五裂,一事无成”。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领导制度突出地表现为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并在取得局部执政后,将党的领导制度嵌入到新生的人民政权制度中去。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党的领导制度又嵌入到全面执政中去,建立了从中央自上而下一直延伸到农村基层的领导体制。改革开放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制度又成为推动改革开放不断前进的强大动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开创性、历史性成就,并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根本原因来自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通过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实践充分证明,党的领导制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核心地位是历史形成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取得成功以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保证。

二、加强党的领导制度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首要任务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公报》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部署中,将“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作为首要任务,指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并强调:“必须坚持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在具体的制度安排中,又强调:“要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

将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作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首要战略任务,抓住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必将在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

国家治理体系是一个相互协调、有机统一的制度体系,除了党的领导制度之外,还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以及国防、外交等各个领域的制度及由此衍生的体制机制,还包括一系列法律法规,必须从总体上考虑和规划各个领域的改革方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就是要适应时代变化,即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完善和健全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党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以及将制度贯彻到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中、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等,有助于巩固和强化党在中国特色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核心地位,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中国共产党的这一领导核心地位表明,只有依托一套能够有效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的领导制度体系,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重大工作的体制机制,加强党对各项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通过顶层设计、统筹谋划推动改革整体推进、协调发展,由此推动治理体系各组成要素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才能确保如期实现到党成立100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2035年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及到新中国成立100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目标。

三、提升党的领导能力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各领域体制机制的战略重点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公报》在“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之外的其他各项战略部署中,鲜明体现了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的精神。一是直接把党的领导作为制度建设的主要方向,如“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坚持和完善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制度”“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二是在具体的体制机制中强调党的领导,如在“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中,强调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中,强调“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在“坚持和完善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中,强调“健全党对外事工作领导体制机制”。等等,由此可见,党的领导制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处于统领地位,是国家治理各领域体制机制的有机组成部分。

把提升党的领导能力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各项体制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抓住了提升国家治理能力进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

国家治理能力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是一个有机统一体,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有了好的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国家治理体系的效能。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在我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以及在我国面临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这一新的历史方位下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承担着为我国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族团结、人民幸福、社会安宁、国家安全,以及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的使命。只有不断提升党的领导能力,将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到国家治理各领域体制机制中,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理论优势、组织优势、执政优势等方方面面的优势,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双向发力,才能不断推动国家治理各领域体制机制最大限度转化为国家治理的效能,从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注入源源不断的强大动力。

综上所述,党的领导制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治理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加强党的领导制度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首要任务,提升党的领导能力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各领域体制机制的战略重点。这鲜明体现了党的自我革命和社会革命有机统一的历史逻辑、实践逻辑、理论逻辑,充分彰显了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保证。

来源 | 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 | 郑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