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今日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控烟工作的通知》,提出严禁烟草广告诱导青少年吸烟,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在地方控烟立法、修法及执法中要积极推动公共场所禁止吸电子烟。
禁将电子烟作为戒烟方法宣传
《通知》要求,严厉查处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烟草专卖零售商须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标识,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实体商家不得销售烟草专卖品,甚至是“茶烟”等花哨个性包装的非法烟草专卖品。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零售烟草专卖品,如网络购物平台、外卖平台、社交平台等。
同时,加大对违法烟草广告的打击力度。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不得利用互联网发布烟草广告,不得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严禁烟草广告诱导青少年吸烟。
《通知》还要求,加强影视作品中吸烟镜头的审查。严格控制影视剧中与剧情无关、与人物形象塑造无关的吸烟镜头。对于有过度展示吸烟镜头的电影、电视剧,不得纳入各种评优活动。避免影视中明星吸烟镜头误导青少年模仿。
《通知》提出,全面开展电子烟危害宣传和规范管理。加强对电子烟危害的宣传教育,不将电子烟作为戒烟方法进行宣传推广,倡导青少年远离电子烟。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防止青少年误入电子烟迷途。
此外,全力推进无烟中小学校建设。任何人不得在校园禁烟区域及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场所吸烟,校园内和校园周边不得销售任何烟草制品,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置禁烟标识和举报电话,还孩子们一个清新的无烟校园环境。
建立完善青少年控烟长效机制
国家卫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烟草对健康的危害已经成为当今世界最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控烟是全球公认的、针对单一危险因素进行预防控制的最有效措施。减少青少年吸烟是降低吸烟率的关键。青少年控烟对于整体控烟工作有着决定性重要意义。
上述负责人指出,《通知》聚焦当前青少年控烟存在的主要问题,以现有青少年控烟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为基础,如《未成年人保护法》《广告法》《烟草专卖法》等,结合当前控烟形势、任务和要求,从多部门齐抓共管的角度,对当前青少年控烟工作提出了要求。
《通知》强调“把做好青少年控烟作为当前控烟工作重点”,作为实现“2030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降低到20%”控烟目标的重要举措。要求通过加强青少年控烟工作,有效阻断青少年吸烟,减少新增吸烟人口,实现既定控烟目标。
同时,《通知》既倡导青少年争做“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又从打击违法向未成人售烟、违法发布烟草广告等方面营造青少年远离烟草的环境,多维度保护青少年健康。
国家卫健委强调,为保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并发挥持久作用,《通知》特别强调建立完善青少年控烟长效机制,对各有关部门进行职责分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履行好职责,发挥部门优势,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媒体及公众广泛参与监督的常态化机制,为青少年远离烟草烟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背景
控烟政策持续加码 关注青少年吸烟问题
自2015年中国签署加入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来,中国控烟政策不断升级。
记者注意到,2016年印发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要求“全面推进控烟履约,加大控烟力度”,并提出“到2030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降低到20%”控烟目标。
2018年的新一轮党和政府机构改革中,明确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职责。
今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明确提出实施控烟行动。控烟行动中有多项目标举措都与青少年控烟息息相关,涉及个人和家庭、社会、政府三个层面,其中特别强调要关注青少年吸烟问题,为青少年营造远离烟草的环境。
针对电子烟流行等现实问题,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通告,防止未成年人通过互联网购买并吸食电子烟,敦促关闭电子烟网络销售渠道。(许雯)
来源 |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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