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4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相关部门获悉,广西灵山原县委书记莫东培,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于10月31日被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记者获取的判决书显示,莫东培担任领导期间,滥用职权,致使国家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共计1.02亿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106万元人民币和5000加元。
莫东培所获取的赃款多用于个人开销,接受讯问时,他提到“我平时花钱大手大脚惯了,出去吃喝玩乐,有时会花个几万元,所以收受别人的钱,都一起用于我平日的花销,有时花天酒地,有时给情人花了。”
记者了解到,莫东培的蜕变始于2005年,彼时,其分管钦州市河东工业园区的工作,该工业园区当时有大量工程项目开工,莫东培遂利用手中的权利,为企业主承揽了大量工程,并从中获取了数百万的好处费。
“当官其中一个意愿,除了做好事情以外,还要让自己过奢侈的生活。我对这些年来犯下的错误,真的是非常非常的痛心。辜负了组织的期望,破坏了地方的发展,给国家、老白姓和地方带来了巨大的损失。”案发后,莫东培说。
贪图奢靡享乐,腐化堕落
2019年10月31日下午三点,广西防城港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敲响法槌后,灵山县原县委书记莫东培被两名法警带上庭。51岁的莫东培穿着白色长袖衬衫、黑裤子、蓝色拖鞋,神态平静。
莫东培是广西钦州市钦南区人,1990年,22岁的莫东培参加工作,到钦州地区稔子坪煤矿担任宣传干事,4年后调任钦州港经济开发区工作。
1996年6月,钦州港经济开发区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省级钦州港经济开发区。这一年,莫东培就任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的第一副局长,明确为正科级。
自1990年参加工作,27年来,莫东培始终没有离开钦州。其历任钦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钦北区区长、区委书记,最终在调任灵山县委书记一年后被查。
在担任灵山县委书记的时候,莫东培曾为县委办全体党员上过专题党课。课上,他强调党办干部应该“坚持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坚持高度自觉的大局意识,坚持极端负责的工作作风,坚持无怨无悔的奉献精神,坚持廉洁自律的道德操守。”
不久,他却成为了与上述“五个坚持”背道而驰的反面典型。据广西纪委通报,莫东培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吃喝;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记者获取的莫东培的判决书显示,其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106万元和5000加币,滥用职权致使国家遭受上亿元的经济损失。
“莫东培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贪图奢靡享乐,腐化堕落,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广西纪委通报提到。
为企业承揽上亿元工程
莫东培的贪腐,始于2005年。莫东培在法庭上提到,2005年左右,钦州市启动河东工业园区的规划和建设,并成立了河东工业园区成立管委会。
管委会成立后,和钦州市经委共用一套人马,没有独立人员。“经钦州市政府授权委托,由市经委负责管理,我当时担任市经委副主任,(便)由我分管河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作。”
河东工业园区的具体工作,由市经信委工业规划科负责,当时,莫东培正好是分管工业规划科领导,“所以河东工业区所有工作,都是我说了算。”莫东培说。
工业区成立后,将有大量工程项目开工,莫东培知道这些工程涉及金额很大,“正因为如此,我产生了从河东工业园区项目中谋取私利的想法。”
为了方便谋取个人利益,莫东培主导成立了广西钦州市河东工业园区的投融资平台。作为河东工业园区基础建设的业主,河东工业园区所有工程,由该公司来发包。“只要我控制了这家公司,就能将所有的工程,交给我选定的人来做,从而控制工程。”
莫东培最早的行贿人,是广西钦州宇佳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唐巍,该公司主要做市政设施项目、交通资源等方面的开发。早在2001年左右,莫东培担任钦州市政府办公室第六秘书科科长,他和唐巍便认识。莫东培称,最初,两人只是吃吃喝喝的私人关系。直到2005年,其开始负责河东工业园区的工作时,两人才有了工作上的往来。
2005年至2011年,利用手中职权,莫东培帮唐巍承揽了河东工业园区范围内,政府投资的几乎全部的工程项目,包括土地平整、道路建设,从而使唐巍得到了大量的利益。
唐巍的证言证实,在莫东培的帮助下,他在河东工业园区承揽了近两个亿的工程,为表感谢,他分多次送给莫东培好处费788万元。
滥用职权使国家遭受上亿元损失
2012年9月,广西钦州林湖公园有限公司,竞得钦北区600多亩三块土地,三块土地出让价款共计26475万元,但该公司一直未能按时给财政局缴纳土地出让价款。
莫东培称,2013年左右,其担任钦州市钦北区区长后,林湖公司负责人多次找到他,说想先办理土地使用证,等拿到土地使用证后,去办理抵押贷款,之后,再缴纳土地出让金。“我知道没缴完土地出让金,不能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这样是违法违规的。所以开始的时候,我也没有答应他。(他们)几次找到我,提出上述要求后,我推脱不过,就答应他们。”
至于为什么会帮助林湖公司,莫东培提到,他曾经收受过林湖公司的好处。此外,他还提出,这样做是为了促进项目上马,拉动钦北新城的建设,而且在此之前,钦北区也有先例。
此后,在时任财政局局长宁思专的违规运作下,在林湖公司未缴清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钦北区相关部门为其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造成9790万元的土地出让金迟迟无法追回。此外,莫东培之前还同意用财政资金为林湖公司代缴448万元税款,这笔钱也迟迟未追回。
上述两条事实,是否能认定莫东培犯滥用职权罪,是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莫东培在庭上提出,关于用财政资金为林湖公司代缴税款一事,他没有主动指示财政局办这个事,“而是财政局局长请示我的时候,我口头表示同意这么办。”
莫东培提到,按照正常的流程,大笔财政支出要经过政府书面审批,“但宁思专没有走正常的审批程序就交给下面人办了,我认为我不应承担主要责任。”
另外,关于为林湖公司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事,莫东培则辩解称,他当时的态度是默许,并未指示他人去办。“我当时表态是按规定办,我认为是一种默许态度。”对此,法院认为,莫东培知情并予以默许,实际上也是滥用职权的表现。
四个局的一把手向其行贿
记者了解到,除了多名企业主,莫东培的行贿人中还包含钦州市钦北区四个局的领导。
其中,时任财政局局长宁思专向其行贿24万元,交通运输局长方福孚行贿49万元,住房和城乡建局局长班正德行贿65万元,钦州市国土资源局钦北区分局局长刘承良行贿10万元。
莫东培提到,这些人向其行贿是为了换取工作上的关照。他提到,其担任钦北区长、区委书记期间,交通运输局局长是方福孚。“2013年上半年左右,方福孚多次跟我提到,他怕因为自己年纪大了,钦北区党委、政府会对他的职务进行调整,并提出他想当交通运输局局长到退休的要求。”
莫东培答应了方福孚德要求,“他当时年纪确实大了,精力也不足,一般是要在退休前几年改任非领导职务,让更年轻或更有精力的人来任局长,更好的开展交通运输局的工作。但基于我个人的私利,我在钦北区担任区长、区委书记期间,没有提出撤换方福孚岗位,也没有让其他人来接任交通运输局长,让方福孚能一直任交通运输局局长直至退休。”
行贿人方福孚提到,钦北区当时的风气都是这样,“各个单位都是这样利用过年过节的名义给领导送钱,我如果不这样做,我也很难当这个局长。”
至于方福孚为什么想干到退休,莫东培解释称,钦北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辖区内低等级公路的道路建设、维护工作,管理工程项目很多,“2011年至2015年,在我任钦北区长期间,我记得钦北区交通运输局实施的项目总金额大概是1.6亿元左右,工程项目相当大,方福孚留任局长,他就能一直管理这些项目,可能他从中谋取到利益。”
方福孚受贿案判决书证实了莫东培的说法,2009年至2016年,方福孚在担任钦州市钦北区交通运输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好处费共计156万元。
除方福孚外,其他三个行贿人,同时也是受贿人。其中,向莫东培行贿24万元的宁思专,贪污约111万元,受贿1099.56万元;向莫东培行贿10万元的刘承良,则多次收受他人好处费共计86万元。目前,上述4名向莫东培行贿的官员均已获刑。
2019年10月31日,莫东培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广西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案发后,广西纪检监察网公开了莫东培忏悔的视频。视频中莫东培提到,“我对好生活的理解,不是衣食无忧,而是喝高档的酒,吃高档的菜,想去旅游就去旅游。我理解的好生活是这样的。后来我蜕变以后,当官其中一个意愿,除了做好事情以外,还要让自己过奢侈的生活,这是让我一直以来,又想当官又想发财的一个心理。我对这些年来犯下的错误,真的是非常非常的痛心。辜负了组织的期望,破坏了地方的发展,给国家、老白姓和地方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来源 |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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