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道滘一女子替酒驾同事顶包 被拘10日
2019-11-05 10:25 羊城派
罚款500元

文、图/羊城派记者 余晓玲  通讯员 叶月琼

近日,在东莞道滘发生一起两辆小轿车碰撞的普通交通事故,但其中一辆小车的司机酒驾,乘坐该车辆的女子担心不能报保险从而帮酒驾同事“顶包”,最终被交警识破,女子被处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500元。

10月29日23时许,在东莞市道滘镇某酒吧门前,两辆小车发生碰撞。民警到场后询问一小型普通客车是谁开车时,一名朱姓女子主动承认“是我开的车”,但对方司机当场指出“不是她,是那男的开的车”。民警在现场多次询问朱某,朱某坚称是自己驾车肇事。

事故现场

民警将朱某带回大队询问。朱某称,当晚是跟同事吃完夜宵后打算开车送同事回公司,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在民警一再强调要如实回答,否则要负法律责任后,她还是坚定地告诉办案民警是她开的车。

之后,在监控视频“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朱某只得如实说出事故当晚的真实情况。原来,朱某当晚与同事以及她3岁的儿子一同吃宵夜,除了她和孩子,其他的人都喝了酒。吃完宵夜后朱某本是打算自己开车送同事回公司,随后自己回家的。但孩子有点闹腾,就由同事莫某(喝过酒)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朱某考虑到莫某是酒后驾驶,保险公司一定不能赔偿,但对方已报警。于是朱某选择帮同事顶包。朱某称,出事故时她其实是坐在车辆后排的。

最后,朱某被处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道滘交警大队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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