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视频 羊城派记者 秦小辉 通讯员 赖燕芳
都说喝酒不开车,然而总有人以身试法,将自身安全抛之脑后。近日,东莞桥头镇有一名男子边钓鱼边喝酒,事后还醉酒开车回家,不料在回家路上与一辆车辆发生碰撞。经交警调查,该名钓鱼哥酒精含量为240.59mg/100ml,严重超出醉驾标准。
10月20日23时许,桥头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桥头镇桥东大桥路段发生一起两辆小轿车碰撞的交通事故。接报后,桥头交警大队事故民警及铁骑迅速赶往现场,到达该路段后,看到一桂K牌小轿车碰撞到从右边辅道行驶出来的小轿车,两车车头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无人员伤亡。当打开桂K小车司机位车门后,民警就闻到浓浓的酒味,车内男子醉态明显,随即交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经检测,司机周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13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周某表示,发生碰撞时,对方发现他醉驾,要求他赔偿2万元,周某不肯,两人协商不成,最后报警求助。
据周某交代,20日当晚他于18时30分许,在桥头镇石竹山水园钓鱼时,喝了5瓶500ml的青岛啤酒消磨时间,到23时许,他抱着侥幸心理,醉酒后独自一人驾驶桂KCW943号牌轿车从桥头镇石竹山园旁边的鱼塘,经过东深路、龙桥路、光明路、桥鸿路、最后进入桥东大桥,驶过路口后与从右边辅道驶入的一辆轿车发生碰撞。
最终经血液检测,司机周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40.59mg/100ml,达醉驾标准80mg/100ml的四倍。令人哭笑不得的是,在看到检测结果后,司机周某还说要拍照片警醒他人,交警也只得回道:“我以后帮你拍个宣传片。”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来源 | 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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