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给我起绰号别把我讥嘲,别让我的苦痛成为你的笑料……多少个夜里,我想起这些都会哭泣着睡去,被嘲弄、孤立、殴打……一些人年少时痛苦的记忆,不仅没有随着成长慢慢消逝,反而在内心深处留下烙印。
这首名为《别笑我》的歌,是词作者在知道了自己的女儿因为有雀斑被同学欺凌之后,为了鼓励孩子而创作的。随着电影《少年的你》上映,“校园暴力”这一议题再次引起公众热议。
不仅在中国,在其他国家,也存在着校园欺凌的现象。为遏制校园欺凌,多国纷纷出招严肃对待。不仅明确学校、家长、法律的责任,还呼吁“沉默的大多数”勿做旁观者。
“如果没有人欺负我,我还能活得更久一点”
学校本应是孩子学习和成长的安全之地,但对全球约1.5亿青少年来说,情况却并非如此。
201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题为《数字背后:结束学校暴力和欺凌》的报告,指出在全球范围内,有32%的学生近一个月内,被学校的同龄人欺凌至少一次。
根据日本《校园欺凌预防对策推进法》,“校园欺凌”指“学生因为相关人士的心理、物理攻击而受到的精神上的痛苦”,且不论暴力行为是否发生在校园内,只要参与双方属于同一学校、年级和社团,都属于校园欺凌。
身体欺凌是许多地区最常见的欺凌行为,但在北美和欧洲,心理欺凌行为更为普遍。外貌是遭到欺凌的最主要原因,其次是种族、国籍或肤色。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执行主任亨丽埃塔•福尔表示,校园欺凌在短期内会影响学生的学习状况,而长期持续则会导致抑郁、焦虑乃至自杀。
2016年,日本青森县东北町一名男生在家轻生。他在遗书中写道,“如果没有人欺负我,我还能活得更久一点”。
家长、学校、法律缺位,冷漠是欺凌的帮凶
比校园欺凌更可怕的,是对欺凌的漠视。
——“他们为什么不去打别人,偏要打你呀?”
——“被欺负的都是性格孤僻的学生。我跟他又不熟,为什么要惹祸上身。”
同学的冷漠、学校的不作为、家长的不管教……让被欺凌者无意中受到二次伤害。相关数据统计,受到欺凌的学生中,将近30%的学生不会反抗。一些校方对校园欺凌给出的解释是,学生之间的“开玩笑”。
学校干预机制滞后,再加上对校园暴力的治理长期以来停留在道德层面,没有上升到法律。没有惩戒,助长了欺凌者的肆无忌惮。
此外,多起欺凌事件说明,无论是欺凌者还是被欺凌者,其行为和遭遇都与缺乏父母管束和管教方法不当有关。家庭教育中父母角色的缺失,让校园欺凌更难治理。
青少年“害怕上学”,各国如何出招应对?
长期存在的校园欺凌行为,在一些国家,已成为一个难以治愈的“伤疤”,多国在这方面不断探索,积累了诸多经验:
——日本:早发现、早预防
2013年,日本国会通过《校园欺凌预防对策推进法》,首次将校园欺凌问题法制化。
该法案规定,学校需积极协助家长和地方居民,通过加强与社区的合作,确保学校周边的良好风气;如果居民目睹有欺凌事件在校外发生,应及时告知学校,方便学校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日本文部科学省还设立了全国统一的24小时免费求助热线,以确保家长和学生可以随时咨询校园欺凌问题并获得帮助。
——韩国:“大叔保镖”为娃保驾
韩国校园暴力猖獗,一些家长不惜雇佣“大叔保镖”,每周两次雇佣陪伴孩子上下学,并扮成孩子的叔叔,严厉警告恶霸们停止找茬。
除了“私下制裁”外,韩国政府多次出台了预防和治理校园暴力对策方案,并开通了举报校园暴力的24小时电话热线,在学校周围200米内设警察负责区,加强安全巡逻。
——英国:家长别想置身事外
英国教育部明确表示,防止学校欺凌并确保学生安全,是学校的首要任务,社会应对校园欺凌采取“零容忍”政策。
如果学生家长发现老师在校园欺凌方面处理不当,可以向校长乃至地方教育当局申诉,以追究教师和学校管理疏漏的责任。学生若因欺凌等偏差行为被永久停学,或在一年内被定期停学两次以上,地方教育局或学校可向法院申请,对该学生的家长发出“教养令”,要求家长共同担负起改善学生偏差行为的责任。
——美国:学校鼓励言传身教
在全美50个州中,有41个州同时有制定处理校园欺凌行为的法律和政策。此外,还有12个州甚至把欺凌行为视为刑事犯罪,并可适用于青少年。
此外,美国的有些学校还鼓励富有创意的言传身教。2018年12月,美国俄亥俄州的一名10岁女孩就因为欺凌他人,被罚禁止搭校车。该女孩的父亲为培养女儿的同理心,罚其在2摄氏度的天气里步行8公里上学,父亲本人则开车紧跟其后。
——芬兰:拒做旁观者
面对欺凌行为,芬兰除了有相关立法之外,该国在预防欺凌的措施上,可谓是另辟蹊径。
2009年,芬兰开展了“反欺凌计划”(KiVa),在该计划中,其中有一项措施的教育对象既不是欺凌者,也不是被欺凌者,而是该行为的第三方,即旁观者。KiVa计划将欺凌情景以电脑游戏的方式呈现,让孩子们控制卡通角色,作为旁观者直面欺凌行为,并做出相应抉择。
这种创新的方式旨在培养孩子的同理心,让他们在不成为欺凌者的同时,也能给予被欺凌者更多的帮助。
对校园欺凌说不,我们能做什么?
在中国,为应对校园欺凌,保护青少年不受侵害,全国人大代表已多次提议推动相关立法,法制工作者也在不断努力,希望明确界定校园欺凌行为。
2019年10月21日,在着眼于校园暴力的电影《少年的你》上映前不久,《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已提交至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四次会议,进行审议。
修订草案将“辱骂、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等校园欺凌等行为首次明确列为偏常行为,并对家庭监护责任、学校管教责任以及相关部门,尤其是公安机关的保护责任,有了进一步规定。
在《少年的你》片中,遭受校园欺凌女主角引用了爱尔兰作家奥斯卡•王尔德剧作里的一句话:“我们都生活在阴沟里,但有人依然仰望星空”。
也许清理校园欺凌这个“阴沟”,真的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无论是教职人员、父母还是孩子自身,都要更好地认识“校园欺凌”这个概念。同时,法制工作者也应进一步推动立法,并用创新措施解决问题,这样才能还青少年一片触手可及的纯净星空。
来源 | 中国妇女报
责编 | 黄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