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广东省实施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制度20周年暨茂名市全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主题宣传活动在茂名市民公园举行,1000多名市民参加活动,掀起了茂名“全域创森”热潮。茂名成为继韶关市之后广东省第二个开展“全域创森”的地级市,意味着茂名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迈进了全面攻坚的新阶段。
而在此前,茂名市政府作出了全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决定,将森林城市创建由地市级向县级城市延伸,谋划创建更高水平的国家森林城市。10月24日,市委书记许志晖、市长袁古洁在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加温会上,专门对推动全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作了部署。
茂名市2016年提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以来,建成了一批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城市公园,小东江等河流经过综合治理,达到了“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效果,城乡宜居环境进一步优化,人民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信宜钱排镇、高州根子镇、电白罗坑镇被认定为“广东省森林小镇”,国家田园综合体落户茂名“好心湖畔”和大唐荔乡。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5.11平方米,市民基本可以“300米见绿,500米见园”,市民享受到实实在在的“绿色福利”和“生态红利”。
茂名市贯彻落实广东省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制度20年来,森林资源总量稳步增长,林分结构明显改善,森林生态质量进一步提高。依托良好的生态环境,茂名市先后荣获“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先进市”“最佳中国魅力城市”“广东省林业生态市”等称号。近年来,茂名市空气质量连续多年居全省前列,这与茂名良好的森林生态环境密不可分。
来源 | 茂名日报
责编 | 胡润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