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一男子开玩笑用高压枪喷同事肛门致重伤
2019-10-26 16:45 羊城派
男子被鹤山法院判故意伤害罪领刑

文/图 羊城派记者 彭纪宁 通讯员 谭耀广 何奎 张洁芳

25日记者从江门鹤山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判决了一宗故意伤害案,案中被告以为开开玩笑用高压喷枪喷同事肛门,却将同事喷至重伤,被领刑。 

2019年5月21日17时许,被告人易某荣在鹤山市某纺织厂车间上班期间,出于捉弄被害人易某的心理,使用工作中的高压喷枪对着被害人的肛门位置喷射,致其大肠破裂受伤。随后易某荣驾车将易某送往医院治疗。经法医鉴定,易某的伤情达到重伤二级程度。鹤山市公安民警于次日抓获易某荣。2019年8月,被告人家属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取得被害人谅解。

被告人易某荣

24日,江门鹤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易某荣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家属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取得被害人谅解,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积极抢救被害人,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鉴于其是初犯,认罪认罚,又有悔罪表现,符合可以适用非监禁刑的情形,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可对其宣告缓刑。鹤山法院遂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易某荣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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