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在台湾杀害女友、从而引发香港修例风波的香港居民陈同佳今日(10月23日)出狱。
刚过9点,陈同佳就走出监狱,对等候的媒体表示︰“因为我自己做了些无可挽救的错事,给他们带来好大的伤痛,我自己的内心受责,所以我愿意为自己的行动、犯下的错事返去台湾自首,服刑受审,希望她的家人释怀,晓颖安息。”
陈同佳日前致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愿意自行前往台湾投案。但台湾方面一度表示拒绝陈同佳入境台湾,后来则转为要求香港政府同意台湾派检警到香港押解陈同佳到台湾,香港政府深夜发文拒绝台方要求。
22日,香港律政司就陈同佳一案发表声明重申,香港奉行“属地原则”,只会在全部或部分犯罪行为发生在香港境内,才会有司法管辖权。
对于有意见指出“本案加害者和被害者均为香港居民,且预谋犯罪地在香港,港方应有司法管辖权”,律政司重申,已经对案件谨慎和全面地考虑警方的调查及所得的证据,在香港只有足够证据控告疑犯清洗黑钱的罪名,并没有足够证据就其他罪行向他在香港法院提出刑事检控。
律政司绝对不会在没有充分证据和法律基础的情况下提出起诉。(记者 王梦)
来源 | 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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