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 宋王群
2019年8月29日,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修正案》,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
特区条例本次修订针对买卖分作出了新的规定:替代他人记分或者接受他人替代记分的,分别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存在金钱给付或者其他交易行为的,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组织、介绍他人实施替代记分行为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涉嫌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并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实施前两款规定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交警介绍,记分制度在交通管理当中的应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但是部分驾驶人为了逃避记分管理,找人顶替记分,甚至找人“买分”,部分中介乘机组织、介绍“买卖分”,从中牟利。这类违法行为由于违法成本较低,这些买卖分的“黄牛党”屡禁不止,屡治屡犯。“买卖分”违法行为损害交通管理秩序,损害社会管理秩序,损害社会诚信,损害社会公平。唯有严管重罚,让黄牛党付出高昂的成本,无利可图,才能从源头上减少买卖分的违法行为。本次特区条例修订对打击买卖分提出了新的内容和措施,一是对“买分”行为纳入了处罚,处罚的对象更加全面,涵盖了买分、卖分、中介组织三方。二是处罚手段增加,对涉嫌买卖分的双方均实施驾驶证暂扣,这将从根源上遏制驾驶证记分买卖行为。
为保证驾驶证扣分制度对驾驶员的有效震慑作用,加大对交通违法买、卖分行为整治力度,深圳交警组织专业打击“买卖分”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形成对“买卖分”违法行为的严管氛围。2019年一月份到现在,深圳交警共行政拘留涉嫌“买卖分”人员78人次,行政处罚涉嫌“买卖分”人员538人次。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不要以身试法参与实施买卖分活动,自觉维护社会秩序,维护社会诚信。
来源 | 羊城派
责编 | 吴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