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 彭启有
近日,佛山市禅城区纪委监委通报了某车管所窗口服务人员刘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的典型案例。回忆起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刘某悔不当初。
刘某是位90后,2014年入职,主要负责新车登记、转移登记、变更迁出等业务的电脑录入。他平时工作勤恳,大家都很看好这个认真踏实的小伙子。
然而,他的命运却因为一次“帮忙”而改变。
当时,车行中介廖某,带着一名车主到佛山市车管所大厅办理车辆过户业务。“当时,她说车主要赶着坐飞机,让我帮忙插个队,我就给她办了。”尽管与廖某认识不久,刘某仍爽快地就答应了。
一开始,廖某并没直接给刘某好处费。但在连续多次成功“插队”后,廖某通过微信陆续转给刘某两三百元作为“感谢费”。
之后,两人达成默契:廖某通过微信将需要办理的业务信息发给刘某,刘某则负责“插队”拿号或直接帮其违规办理业务。这样的“合作”每天一单,持续近一年。
随着业务的“拓展”,刘某陆续认识了九名中介“朋友”,违规帮忙拿号或办理业务,再以微信红包或转账形式收取“感谢费”,最少仅为8.88元,最多高达2000元。
“一开始就当帮朋友的忙,他们发来微信红包,有时几十元、一两百元,觉得只是一点小钱,没想到日积月累就十几万了……”刘某说。
到案发前,刘某收取的红包金额竟达十余万元。
最终,刘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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