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拒绝失信者,能否让守信者受益
2019-10-17 15:20 羊城晚报
如果国考也把考生个人信用分纳入考察内容,将具有正向激励作用

文/冯海宁

国家公务员局14日公布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及职位表,13849个职位招录24128人,较之2019年增加近万人。2020年国考将从15日起开始网上报名。

与以往相比,此次国考的要求更加细致,首次明确了开除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等不得报考。(10月15日北京青年报)

每年国考,相关考试信息都会引发舆论高度关注。新《公务员法》今年6月1日起实施,对公务员录用作出了不少新规定:

比如首次明确失信人员不得报考、部分职位新增心理素质测评环节、增加“备案”环节等。其中,国考首次明确失信人员不得报考值得解读。

对于大多数考生来说,国考拒绝失信者显然是个好消息,因为失信者不能报考,没有失信的考生更有希望得偿所愿。而且,拒绝失信者也为国考公信力加分,彰显出国考录用公务员时既重“才”也重“信”。

由于国考影响力巨大,当国考把失信人员列为禁止报考对象,同时还有利于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更重要的是,国考拒绝失信者,对于提高公务员队伍诚信和政府诚信具有特殊意义。众所周知,过去公务员队伍中也有少量失信人员,这给政府和公务员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

国考是公务员准入的主要关口,只有把好这个关口不让失信者混入公务员队伍,这一涉及公众利益的公职队伍才能“纯洁”起来。当国考助推政府诚信升级,对于我国企业、公民以及其他社会组织都有积极意义。

也就是说,国考拒绝失信者可算“一举多得”。

当然,这也是执行新《公务员法》要求,即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不过,有没有失信人员明知不得报考而报考的情形,还有待观察。

其实,不管失信人员敢不敢尝试报考,落实法律要求必须靠机制来保障,即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应与公务员招录机制彻底打通,实现信息共享,直接在报名环节拒绝失信者。

既然国考拒绝失信者意义多元而深远,那么对守信者能否有相应照顾?近些年来,我们努力营造的是一种“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处处受益”的社会。

虽然说守信应该成为每个人的底线,但有的人个人信用分更高,那么是否应该在国考中受益,也是值得思考的命题。目前,从公务员法律到国考公告,似乎都没有涉及守信者受益。

如果国考也把考生个人信用分纳入考察内容,将具有正向激励作用,即激励更多人提升个人信用分。同时,让信用分高的考生进入公务员队伍,对提升政府诚信也是有益的。

根据近日公示的《广州市慈善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务员考录可将慈善活动情况纳入考察内容。既然慈善可以挂钩,守信与公务员考录是否也应考虑挂钩?

来源 | 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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