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难、转型难有解,广东立新规为中小企业纾困
2019-10-16 16:50 羊城派 原创
《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文/羊城派记者 孙晶

广东加大力度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新举措。

记者10月16日从广东省工信厅网站获悉,9月25日,新修订的《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条例》全面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立足当前广东中小企业发展实际,在做好同原法继承与衔接的同时,积极回应中小企业诉求和呼声,坚持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强化政府扶持力度,着力解决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转型难、权益保护难等突出问题,并重点增强了地方性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值得关注的是,修订后的《条例》共10章67条,新增加了“营商环境”和“监督检查”两章,突出强化了“融资促进”“权益保护”等章节,与时俱进,内容更广泛、更具体,操作性更强。

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条例》进一步明确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机制。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中小企业促进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部门,提出在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条例》着力优化中小企业的营商环境。

规定行政机关在制定涉企法规政策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听取中小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

要求各级政府依托实体办事大厅和“数字政府”,建立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

针对中小企业办证难问题,明确行政机关不得无故拒收中小企业提交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对于中小企业普遍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条例》进一步加大了融资支持力度。

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从投资基金、证券融资、供应链金融、信用担保、无还本续贷等多个方面帮助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提高信贷审批效率。

做出多项有益中小企业发展的补充

同时,《条例》进一步完善了服务措施,要求各级政府建立跨部门的涉企政策发布平台,定期开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免费培训;

加重视中小企业的权益保护,不得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理由违约;强化了监督检查职能,《条例》增设了“监督检查”专章。

明确广东定期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第三方评估,对侵害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此外,记者了解,新修订的《条例》对创业扶持、创新支持、市场开拓等方面也做了不少重要的补充和修改。多家接受采访的中小企业表示,《条例》的实施将有力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为中小企业继续增强创新力提供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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