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被辱骂,“护夫”女子用扫把不慎戳伤对方眼睛获刑半年
2019-10-15 10:52 羊城派 原创
驱赶上门闹事者不慎戳伤对方,该女子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刑

文/羊城派记者 董柳  通讯员 谢碧娟

因同村的一个村民多次上门辱骂其丈夫,广东梅州市丰顺县一女子在用扫把驱赶该村民时不慎导致其左眼受伤。近日,丰顺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罗某兰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罗某兰和罗某谋都是丰顺县汤南镇某村村民,罗某兰的丈夫罗某畅是村里的生产队队长。2018年5月25日,罗某谋因家中鱼塘的鱼死亡一事酒后找罗某畅商谈,后两人发生口角,罗某谋遂一气之下故意毁坏村生产队的门和相关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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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罗某谋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2018年6月7日,为了发泄心中不满,罗某谋多次上门到罗某畅家中进行言语辱骂。

期间,罗某畅的妻子罗某兰一气之下从家门口拿起扫把殴打罗某谋,驱赶其离开,争执过程中,扫把戳到罗某谋的左眼,导致其左眼受伤。经鉴定,罗某谋的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

2018年9月13日,罗某兰与罗某谋达成一致赔偿协议,赔偿了罗某谋医疗费、营养费等共计6000元。2019年9月14日,罗某兰在家属的陪同下主动到丰顺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梅州市丰顺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罗某兰使用暴力手段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悔罪表现等,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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