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4.5“开车撞人”事件,潮南朱某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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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汕头市广播电视台、鮀城和风、汕头橄榄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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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宗案件进行一审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朱伟彬死刑,判处被告人朱某佳有期徒刑二年。




2018年4月5日上午,潮南区仙城镇东浮山村发生一起驾车撞人案件。被告人朱伟彬在与被害人一方发生纠纷后,驾驶车辆冲向被害方,致一人死亡,一人轻微伤,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等规定,判处朱伟彬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案被告人朱某佳在纠纷中随意殴打他人、致二人轻微伤,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