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某小区两只狗狗互撕,结果两位狗主打起了官司……
2019-10-10 14:21 羊城派 原创
经调解,被告支付原告在本次纠纷中的损失10000元,双方遂同意以调解即时履行结案

文/羊城派记者 董柳 通讯员 陈中莉

广州市海珠区法院今天通报称,该院近日审理了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一只名叫Lucky的迷你贵宾犬被另一只大犬追着撕咬成重伤,两只狗狗打架给饲主惹来一场官司……

资料图/视觉中国

Lucky不“lucky”,莫名被咬成重伤

2019年6月5日晚上20时许,原告陈某的岳母罗某在居住的海珠区某小区内正常牵绳遛狗(Lucky),被告胡某的狗突然从一旁窜出来攻击并追着撕咬原告的狗。

由于事发突然,罗某无法制止,原告的狗受惊后挣脱狗绳跑走了,被告的狗追上去继续撕咬,结果原告的狗被撕咬成严重外伤,内脏也多处受损严重,全身缝了将近四百多针,花费医药费一万六千多元。

狗狗打完架,主人接力继续扯皮

被告在两狗停止打后出现在现场,把自己的狗带走后未做其他表示。原告妻子吴某气愤不已,当晚报警求助,称肇事狗狗事发时一直无人跟随且没有佩戴狗绳,被告也没有出面制止。

6月9日上午,当地派出所警察到小区调查,查看并拷贝调取了当晚监控录像,查明原告所言基本属实,并于12日组织双方调解,但因双方赔偿金额不能达成一致未果。

诉至法院,一狗主破财终了结

原告陈某将被告诉至法院,称被告没有为犬只办理养犬登记证,在小区遛狗时没有用犬绳牵领犬只,且事发时未及时救助,严重违反了《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应对其狗所受伤害承担全部过错责任。

诉请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等经济损失18306.36元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经法院释法说理、耐心调解,被告终于同意当庭支付原告在本次纠纷中的损失10000元,双方遂同意以调解即时履行结案。

狗狗打架,饲主也遭殃。法官建议,为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加强管理义务,约束自家宠物,避免造成伤害。(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派
责编 | 梁泽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