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乳源一男子微信群中辱骂交警被抓获
2019-10-10 13:04 羊城派
警方提醒: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欢迎合法监督,打击恶意造谣等违法行为

文/羊城派记者 张文 通讯员 林杰 杨秋玲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宣泄个人情绪也不能触及法律,否则得不偿失。今年国庆黄金周期间,在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就有一名男子,为逞一己之快,在微信群中发布辱骂交警的言论,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据了解,近段时间以来,韶关乳源交警不断加强路面执勤及对重点车辆的查处力度。乳源交警在县城重点路段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时,拦下了黄某华弟弟所驾驶的摩托车。由于黄某华弟弟涉嫌无证驾驶摩托车,所驾驶车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且未投保交强险,因此公安机关依法进行相应处罚。

由于黄某华弟弟所驾驶摩托车为黄某华所有,在佛山打工的黄某华得知此事后,一直对交警心存不满。冲动之下,黄某华通过手机微信在乳源某微信群内公开发布不当言论,辱骂执法交警。

事发后,有群众向乳源公安机关反映上述情况。乳源县公安局指派网警大队立即对该情况进行核实。网警大队民警以“净网2019”专项行动为抓手,利用“智慧新警务”平台展开调查,迅速锁定了发布言论者黄某华的身份。

10月2日,大桥派出所民警及“红袖章”联防队员的巡访工作中了解到,涉嫌公开辱骂执法交警的黄某华回了乳源大桥镇。乳源县公安局立即依法对其进行传唤。经询问,黄某华对其发表辱警言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经民警批评教育后,黄某华表示自己用侮辱性语言攻击民警实属不该,也对自己鲁莽行为表示后悔。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黄某华处以行政拘留。

公安机关提醒称,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公安民警的执法活动进行合法监督,但对于恶意造谣、辱骂诋毁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公安机关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民的一言一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表达个人诉求、情感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不得侮辱诽谤他人、扰乱社会秩序、侵害公共利益,对自己的言行负责是法律对每个公民最基本、也是必须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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