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纪念日,广东首次举行《烈士光荣证》颁授仪式
2019-09-30 11:46 羊城派 原创
广东向管新建、邓火荣、陈伟均、龚练波、何胜超、吴斌、黄丁平等7名烈士遗属代表颁授《烈士光荣证》

文、图/羊城派记者 侯梦菲

9月30日上午,广东省人民政府在广州起义烈士陵园会议室隆重举行首次《烈士光荣证》颁授仪式,向管新建、邓火荣、陈伟均、龚练波、何胜超、吴斌、黄丁平等7名烈士遗属代表颁授《烈士光荣证》,深切缅怀和褒扬为国家、为人民英勇牺牲的英雄烈士。

上午10时30分,广东省烈士光荣证颁授仪式开始。颁授仪式现场,气氛庄重,礼兵肃立。现场全体人员起立以热烈的掌声,礼迎烈士遗属代表。

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郑伟仪代表广东省人民政府宣读了烈士评定决定。省委常委叶贞琴为烈士遗属代表颁授《烈士光荣证》。少先队员为烈士遗属敬献鲜花,表达对烈士及烈属的崇高敬意。

据悉,此次被授予《烈士光荣证》的7名烈士,均为2018年5月《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后,经广东省人民政府评定的。他们有的是在抢救山火中为了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而牺牲的救火英雄,有的是在解放战争中执行革命任务而牺牲的革命英雄。

今年8月1日,国务院修订了《烈士褒扬条例》,将英雄烈士保护纳入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规定在每年烈士纪念日举行《烈士光荣证》颁授仪式。

现场,烈士生前所在单位代表,学校师生代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官兵代表,公安民警代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指战员代表和社会各界群众代表约150人出席了仪式。

烈士事迹及有关情况

黄丁平烈士有关情况

黄丁平同志,1905年5月20日出生,饶平县黄冈镇楚巷社区人。中共地下党员,1949年8月被国民党枪杀。

黄丁平青年时代热心革命事业,曾参加过孙中山先生领导的革命活动。1939年参加黄冈竹林村饶诏边境的地下活动。1943年福建省闽南乌山游击队张振顺、沈万五、杨菊花报请上级领导批准,黄丁平正式参加中国共产党,成为一名党员。

1947年10月,在沈万五、张振顺、沈德溪等组织下,在三边地区建立了红花静庐联络总站,下设三个联络点,负责上传下达。该站为提供情报,输送游击队员往来,护送地下党领导人安全通过,发挥了重大作用。党组织派黄丁平打入敌人内部,出任饶平县自卫大队长,黄丁平利用该身份,通过联络站为我党报送了重要情报,输送粮食布帛、药品和枪支弹药支援游击队。后来因地下革命工作发展需要,在汕头市同平路干泰厝内建立地下活动点。

1949年6月,黄丁平被国民党中统特务苏作新逮捕,交闽粤剿共司令俞英奇囚禁审讯。同年8月,以黄丁平是闽南乌山游击队地下党员将其押解,在潮安与饶平县交界处的荒野枪杀。

管新建等6名烈士的有关情况

管新建,男,汉族,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人,1963年3月18日出生,梅县区护林员。

邓火荣,男,汉族,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人,1965年9月27日出生,梅县区护林员。

陈伟均,男,汉族,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人,1969年5月6日出生,梅县区护林员。

龚练波,男,汉族,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人,1970年7月25日出生,梅县区护林员。

何超胜,男,汉族,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人,1974年5月1日出生,梅县区护林员。

吴斌,男,汉族,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人,1980年3月22日出生,梅县区护林员。

2014年10月10日12时20分,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荷泗片鱼田村与响水村交界处的樟坑山发生山火,梅县区护林员管新建、邓火荣、陈伟均、龚练波、何胜超、吴斌接到火警报告后,第一时间赶赴火场与其他救火队员一起奋力扑救山火。

至14时30分,火势得到一定控制,但在15时40分,由于火场风向发生急剧转变,山火迅速蔓延,致使正在扑救山火的管新建等人被山火围困。由于地势陡峭、植被茂密,且管新建、邓火荣、陈伟均、龚练波、何胜超、吴斌已扑救山火多时,体力严重透支,无力撤离,被山火焚烧而牺牲。

来源 | 羊城派
责编 | 魏礼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