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400万“好处费”帮人中标,佛山一村委会主任获刑5年1个月
2019-09-20 20:51 羊城派 原创
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塘头村村委会原主任梁灿添被责令辞去职务,并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一个月

文/羊城派记者 彭启有

9月20日,佛山市纪委监委通报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塘头村村委会原主任梁灿添垄断农村资源、侵害群众利益,被责令辞职并被法院判刑。

2007年至2013年,梁灿添担任塘头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伙同塘头村村委会副主任梁灿荣,通过设定招标条件排挤其他竞争对手,帮助广州某公司中标村委会某楼盘开发项目,并在项目开发过程中为该公司提供帮助,收取好处费400万元。

为谋求政治资本,擅自预支该项目收益,导致下一届村委班子任职期间村民分红锐减,激化村民矛盾。梁灿添得以在2017年再次担任村委会主任。

梁灿添还伙同其他村委会成员,以去香港团拜和过年买花等名义侵吞集体资产17.3万元,梁灿添分得3万元。

梁灿添被责令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并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一个月。 (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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