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夫妻“离婚冷静期”内重归于好,一家四口中秋团圆
2019-09-16 16:44 羊城派
离婚冷静期适用于冲动型离婚,法院可以设置不超过三个月的冷静期

文/羊城派记者 林园

在刚刚过去的中秋佳节,小宇(化名)一家四口团圆度过。而在此之前,他和妻子小萱(化名)曾一度为了离婚对簿公堂。近日,记者从深圳福田法院获悉,该院巧用“离婚冷静期”,挽救了一个濒临破碎的家庭,帮助他们在中秋佳节重获团圆的喜悦。

妻子大闹店铺丈夫提离婚

小萱(化名)在一次朋友聚会上认识了同为1993年出生的老乡小宇(化名),两人在见过几次面后,迅速坠入了爱河。半年后,小萱怀孕了,为了方便照顾女友,小宇把小萱接到家里同住。

2014年8月,小萱生下一子,并在一年后与小宇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生活甜蜜依旧,两年后两人又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当婚后的甜蜜被生活的柴米油盐冲淡,两人的矛盾也逐渐显现。由于夫妻俩长期与小宇父母及姐弟同住,家庭成员较多,每个人的生活习惯和消费观念又都不同,两人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

作为家里的掌上明珠,小萱从小在父母的呵护下长大,哪里受得了这些委屈。为了两个小孩的成长,她更是放弃了自己的事业,成为一名全职太太,日复一日难免心情压抑,因而每次发生争吵时,小萱也毫不示弱,与小宇针锋相对。

久而久之,夫妻两人之间的隔阂越来越深,吵架成了家常便饭。一次大吵后,小萱来到小宇上班的店铺大闹,不仅把店铺招牌拆了下来,还随意破坏店内物品,影响了店铺的正常经营。小萱的行为让小宇在老板和同事面前丢尽了颜面,这一次,小宇被彻底激怒了,他怒气冲冲来到福田法院起诉离婚。

经同意后法院设“离婚冷静期”

开庭当天,小宇与小萱对簿公堂。小宇坦言,自己为了养家糊口整日奔波在外,回到家后妻子小萱不但没有心疼自己,常常因一些家庭琐事和自己争吵,这让他更加身心俱疲。小萱则委屈地说道,自己生下一儿一女,对家庭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况且小两口过日子,难免发生口角,两人远不至闹到离婚的地步,但如果小宇坚持要离婚,自己也只好同意。

听完两人的陈述,承办法官黄婷意识到,这对小夫妻的感情尚未破裂,矛盾也并非达到不可调和的地步,都是夫妻之间的正常争吵,属于冲动型离婚。考虑到他们是自由恋爱结婚,又育有一儿一女,感情基础很好;加之两人是老乡,生活习惯也相似,不至于无法共处一室,和好的可能性很大。如果贸然判决两人离婚,一个四口之家将面临解体,两个年幼的孩子也将在单亲家庭中长大。

征询双方意愿后,法官决定给予双方当事人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让他们回去后好好冷静,认真反思自己的问题,多多换位思考理解对方。同时,法官还给双方当事人提供了许多改善家庭关系的建议和指导,并提醒他们对待离婚一定要慎重考虑,务必经过深思熟虑后再做决定。

年轻夫妻重归于好后撤诉

“冷静期”期间,承办法官黄婷不定期对小宇和小萱进行电话回访,并以两个孩子为突破口进行心理疏导。

一个月后,小宇和小萱手牵手一起来到福田法院申请撤诉。“黄法官,经历了这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我们认真分析了这段婚姻中彼此存在的问题,也知道未来该如何更好地相处。感谢你,挽救了我们这个家,让我们重拾幸福。现在我们比以前更加珍惜彼此,更珍惜家庭的和睦,今年中秋我们一家四口又能坐在一起吃团圆饭了。”

两个月后,黄婷法官通过电话回访得知,小宇和小萱已经从父母家中搬出来单独居住,两人的性格都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家中的争吵变少了,夫妻感情也越来越好了。法官介绍,离婚冷静期适用于冲动型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设置不超过三个月的冷静期。在冷静期内,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开展调解、家事调查、心理疏导等工作。经过冷静期,如夫妻双方重归于好,原告可向法院申请撤诉;如原告坚持离婚或双方协商一致决定离婚,法院再恢复对案件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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