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 周聪 通讯员 粤仁宣
9月15日,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近日省人社和省文旅联合印发《香港、澳门导游及领队在珠海市横琴新区执业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符合条件的香港、澳门导游及领队,可申请参加珠海横琴旅游主管部门的培训认证,取得横琴新区专用导游证的导游及领队,可在横琴执业,并将获得一次性奖励3000元。
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推进香港、澳门导游及领队在珠海横琴新区换证便利执业,是落实粤港澳大湾区规划纲要的具体行动,是以点带面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业资格认可整体工作的先行先试,促进港澳导游和领队逐步融入内地就业创业。
方案明确,对持横琴新区专用导游证在横琴执业的香港、澳门导游及领队当年度带团满30天、满45天且没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万元和3万元。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在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和8月1日至10月31日申请办理。认证形式以现场测试为主,重点考察旅游政策法规、横琴概况及主要景区景点讲解以及导游应变能力。值得注意的是,方案指出,培训、认证、场地、证书、专用导游证制作等费用均由主管部门负责,申请人无需缴费。(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派
责编 | 张德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