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 林翎 通讯员 钟继宣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整治“四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中山市纪委监委通报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中山市统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周晓冬违规设立“小金库”、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问题。2013年至2017年,周晓冬指使工作人员通过虚构业务、伪造会议、虚开发票等方式,从印刷费、培训费、会议费、接待费等财政经费中套取78万余元,违规设立“小金库”,用于公款吃喝和购买木雕、玉镯、红木摆件、虫草燕窝等礼品并赠送他人。2015年,周晓冬带队到江苏省、四川省考察期间,用公款到扬州市瘦西湖、乐山大佛、峨眉山等景区观光旅游并违规超标准装修办公室。2014年至2017年,周晓冬违规组织公款吃喝、娱乐消费30余万元。此外,周晓冬还存在收受礼品、礼金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月,周晓冬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办事员。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西区办事处个别干部借培训之机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4月,西区办事处在云南省昆明理工大学举办“西区中层以上干部创新驱动能力提升培训班”期间,时任西区党工委委员范烈欣、时任西区办事处组织人事办公室主任陈恒组织培训班学员十余人违规到景点游玩、观看演出等,共花费1万余元,并经范烈欣、陈恒签批同意将上述费用在西区办事处培训经费中违规公款报销。2019年4月,范烈欣、陈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参与人员受到诫勉处理。
第三人民医院院长黄湘漪等违规公务接待、公款宴请问题。2014年1月至2016年7月,黄湘漪在担任市第二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期间,对中央、省、市已下发的有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思想上重视不够,监管宽松软,默许放任、违规审批公务接待、公款宴请开支9宗,共计1万余元;顶风违纪,通过虚构公务接待事项、接待餐费、拆单报销等方式,违规组织公务接待、公款宴请活动63宗,共计11万余元。2019年6月,黄湘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小榄镇投资服务中心原副主任梁永海公车私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等问题。2010年11月至2017年2月,时任小榄镇生产力促进中心(镇属企业)主任梁永海利用职权,长期违规占用下属企业车辆归其个人使用,且该车产生的保险、维修等费用共计4万余元,均在生产力促进中心报销。2014年7月29日至8月3日,梁永海驾驶该车辆与家人朋友前往海南岛旅游,并将旅游期间的餐费、住宿费等费用近3万元在小榄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报销;2014年12月10日,梁永海将其因私前往泰国旅游回程经停香港产生的住宿费、交通费共计1000余元在生产力促进中心报销。另,2013年至2016年,梁永海违规将个人消费共计7万余元在生产力促进中心及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报销。此外,梁永海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2月,梁永海受到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三乡镇光后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龙朝晖违规套取教育培训经费用于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奖金问题。2016年12月,龙朝晖联系与学校有业务往来的中山市某旅行社经理冯某,要求其提供虚假的外出培训方案和发票,并安排副校长刘瑞明据此向三乡镇文体教育局申请经费近6万元,冯某按照龙朝晖的要求将违规套取的5万余元交给刘瑞明和学校财务人员。2017年1月,经龙朝晖同意,该笔资金用于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奖金。2018年12月,龙朝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瑞明受到诫勉处理。
中山市纪委监委表示, “节点”亦是“考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练就火眼金睛、着力发现问题,紧盯中秋、国庆关键节点,对发现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快查严处,不断净化节日风气,以作风建设的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来源 | 羊城派
责编 | 吴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