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自打脸,“香港记者协会”这下难看了…

环球时报新媒体 人民日报

  本周,在香港警方开始重拳打击那些在香港街头掩护极端分子闹事,甚至直接参与骚乱的假记者后,一直在利用媒体公器偏袒暴徒的“香港记者协会”,也毫不意外地跳了出来。


  然而,该协会在利用“新闻自由”给假记者辩护时,却因为用力过猛,反而把自己丑恶的“双标”嘴脸,完全暴露了出来。


  相信大家应该都还记得,环球时报记者付国豪在香港被极端分子非法囚禁和殴打后,这个“香港记者协会”一方面对暴徒的暴行“轻描淡写”,一方面却把内地记者被打的责任,“拐弯抹角”地推到了记者身上,暗示说记者被打是因为没有按香港的规矩携带“记者证”,并要求内地记者携带“记者证”来香港采访,并且必须清楚展示其证件。同时,有了“香港记者协会”这个“官方声明”,支持暴徒的网军和本地媒体记者开始集中攻击付国豪是没证的假记者。



  可在香港警察本周开始对那些混在极端分子中的假记者进行打击后,“香港记者协会”居然完全换了一套相反的说辞,宣称“在香港,当记者没有统一的要求”,“不宜动辄捉拿假记者,或要求记者在采访时必须配备认可的记者证”,并称这是“香港和内地的重大区别”


  否则,“香港记者协会”威胁说,这就是侵犯“新闻自由”。



  说实话,在最初看到“香港记者协会”的这段文字时,我们是有些震惊的。因为我们实在不敢相信这家“记者协会”的记忆竟然这么短暂, “付国豪被打”和“香港警察抓假记者” 仅仅相距20天,他们竟敢如此赤裸裸地玩弄双重标准。


  可在我们点开了“香港记者协会”配合这段文字发布的一篇“在香港采访和做记者有没有法律规范”的文章时,我们才发现我们真是低估了“香港记者协会”头部各种器官机能的下限。


  如下图所示,这篇文章先是宣称“在真正享有新闻自由的地方,任何人都可以当记者”,“(谁)才算得上是记者,没有准则”,“法律上,亦没有真、假记者之分”。



  之后,该文更是宣称“在香港采访新闻,记者证不是必须的”,也并不存在“合法/非法采访”的区别。


  好,我们这里再来重新看一下“香港记者协会”之前在面对付国豪被打的事件时,是怎么说的:“记者事发(被打)时,均没有佩戴记者证”,“记协呼吁内地新闻工作者,在香港采访大型示威活动时,应该清楚展示其记者证件”。



  这下大家都应该看清了吧:


  【不认同暴徒立场和行为的内地记者被暴徒殴打】——“香港记者协会”:你们内地记者得佩戴记者证,应该清楚展示记者证件,否则引起“误会”(被打)就是你们的错。


  【当香港的假记者为暴徒做掩护、乱社会治安,被警察逮捕】——“香港记者协会”:记者从来没有真假之分,在香港采访新闻并不需要佩戴记者证,有记者证才能采访是“新闻不自由”的内地的做法。


  所以,也难怪香港还能保持理性的民众,会称呼“香港记者协会”为“黑记协会”了。


  图为香港民众斥责香港记者协会玩弄双重标准,助纣为虐。


  说到这里,我们又想起一件事:在前不久一场香港警方的记者会上,广东广播电视台的记者陈晓前,也因为记者证的事情遭到了围攻。但比“付国豪事件更讽刺的是,围攻她的还大多是“香港记者协会”的会员记者。


  与如今“香港记者协会”侃侃而谈什么“印制名片派发便可以采访”的说辞完全不同,当时现场“香港记者协会”的会员记者们,都在逼已经拿出名片的陈晓前,再拿出她的记者证,否则就要说她是“假记者”。



  而且,在围攻陈晓前的香港“黑媒体”中,跳得最凶的《苹果日报》,还是“香港记者协会”执行委员会的成员呢。



  总之,在“香港记者协会”那里,顺我者“新闻自由”,逆我者“拿出记者证”。


  我们只能提醒内地记者,以后在香港采访如果遇到再有人质疑记者身份甚至骚扰,试试拿出“香港记者协会”的这段声明给他们看,不过不保证管用!



来源:环球时报(ID:hqsbwx),原文有删节

本期编辑:崔鹏、杨翘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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