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条例》把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作为首要原则,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保证农村改革发展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执行《条例》,要把“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
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就是要加强党对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把住农村改革发展方向和重大政策取向。在领导和组织开展农村工作时,不同层级的地方党委有不同的工作职责和重点任务。各级党委都要提高新时代全面领导农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落实加强党对农村经济建设、农村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各方面的领导。
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要完善党领导农村工作的体制机制。《条例》明确了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规定了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的职责,并完善了做好农村工作的考核监督机制。《条例》从改革、投入、科技教育、乡村规划、法治等方面,对各级党委完善相关保障措施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些重大部署,就是着眼于完善党领导农村工作的体制机制,强化各级党委对农村工作的领导责任,把党管农村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更好地造福人民群众。党的农村工作的落脚点,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让广大农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围绕这个目标,《条例》强调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针对当前城乡发展不平衡、乡村发展不充分的问题,《条例》强调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条例》贯穿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于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把许多惠民生、解民忧的大政方针固定下来、长期坚持,将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把农民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做好新时代农村工作,必须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到“三农”各个领域,为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南方网向秋)
来源 | 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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