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 董柳 实习生 薛源
广州大学原计算机科学与教育软件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谢冬青,被指控犯故意杀人罪、贪污罪一案,今天(9月3日)上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根据指控,谢冬青因怀疑其同事、时任广州大学科研处处长罗某晚多次举报其存在违规问题,故产生杀害罗某晚的念头进而行凶。此外,他还被指控贪污16万余元。
谢冬青,男,博士文化程度,案发前是广州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教育软件学院教授。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谢某青因怀疑自己被停职调查,是因被害人举报所致。
2018年6月29日7时许,谢冬青携带水果刀来到广州大学城广州大学行政楼负一楼地下停车场处等候被害人罗某晚。至7时55分,当被害人罗某晚及其妻子申某燕前往电梯口时,谢冬青持水果刀分别对罗某晚、申某燕进行捅刺,两名被害人负伤先后逃往地下停车场,申某燕先行倒地,谢冬青持刀赶至并再捅了申某燕背部一刀,随后又追上倒地的罗某晚,继续对罗某晚进行捅刺。
之后,谢冬青意图自杀,持刀捅刺自己并倒地。接到报警后,番禺区公安分局迅速派出警力到场处置,并现场抓获谢冬青。两名被害人经“120”救护人员到场救治,确认均已死亡。
谢冬青还被指控犯贪污罪。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至2016年,被告人谢冬青利用担任广州大学学院领导职务的便利,多次虚开发票并报销,骗取公共财物,合计人民币16万余元。
公诉机关出示的相关购物发票、小票、商场购物发票清单及相关购物证明,广州大学原始凭证汇总单、出差报销单等报销凭据,谢冬青等人的工商银行公务卡账户信息及银行流水记录,证明谢冬青贪污科研经费的事实。退款票据及清单说明,证实被告人谢冬青向广州大学纪委退缴人民币12万余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谢冬青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谢冬青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谢冬青在此前的庭前会议上表示,学术生命是一名教授生命的重要组成部分,那段时间,他的广州市高层次人才的重新登记被暂停,“这是我学术生命中很重要的一个身份,另外我本来是博士生导师,想从数学学科的博导转向网络空间安全方向的博导,这更符合我做的研究方向,这也属于学术范畴”,但被校纪委那边给否掉了。“这两个事情导致我在学术上面非常的绝望,这是事情发生的诱因。”
在故意杀人部分的证据举证阶段,广州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出具的情况说明显示,谢冬青曾因涉嫌违反廉洁纪律和财经纪律被立案调查。据记者了解,2018年4月,因涉嫌违纪,谢冬青被学校停止其院长职务。
法医精神病鉴定意见书,证实了案发时谢冬青的精神状况,显示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法庭今天没有作出宣判。(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派
题图 | 视觉中国
责编 | 张德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