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陈某因使用伪造驾驶证被惠州交警江北大队女子队执勤人员查获,近日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20日并处罚款5000元。
2019年8月19日18:00时许,江北大队女子队副队长吴竟玮带领队员在面粉厂灯控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系统预警对粤AB9XXX号牌小型汽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出示的驾驶证有伪造的嫌疑,遂通过系统进行进一步的查验比对,确认是伪造的证件。经执勤人员初步询问,驾驶人交代说其真实姓名叫陈某,他曾考取机动车驾驶证,但前些年因酒后驾驶被依法注销,于是通过街边广告找人伪造了驾驶证并使用。女子队执勤人员依法查扣了违法车辆,并移交大队做进一步处理。
2019年8月26日,江北大队办案人员依法传唤陈某到大队接受处理。陈某向办案人员交代了使用伪造驾驶证的来龙去脉:其于2015年在黑龙江大庆因醉驾被拘役4个月,驾驶证被吊销;拘役执行完毕后他辗转来到广州打工,通过街边广告花费250元找人伪造了驾驶证。使用伪造驾驶证后,他共计两次受到交警部门查处,第1次是2018年9月在广州市海珠区被警方查处;第2次就是8月19日被我们惠州市交警部门查处。
他坦承:知道使用伪造的驾驶证是违法行为,但仍坚持使用就是为了逃避处罚。鉴于陈某明知自己的行为违法而故意为之,情节比较严重,办案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1款、第99条第1款第1项规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20日并处罚款5000元。(陈骁鹏 林海生 李文健)
来源 | 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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