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明是非】师兄告诉你:当年“占中”的大学生现在都怎么样了?
2019-08-26 16:01 羊城派综合 原创
这名当年的学生会主席说,“占中者”有一半都去深圳就业了

近日,香港理工大学前学生会主席黄俊瑯接受采访时表示,曾参与“占中”违法活动的黄之锋等祸港青年头目的保释及其在国外所受的待遇向现在的香港年轻示威者传递出一个很坏的信号,即“可以借社会运动成名,又不用承担后果”。

黄俊瑯(右一)和他国青年交流

但事实上,绝大部分年轻人无法成为黄之锋,反而最终沦为承担法律后果、且被整个社会遗忘的人。

“你们回想一下,2016年旺角暴动里那些被抓的年轻人,现在社会里还有没有人记得他们?”他这样向街头青年“喊话”称。

2014年“占中”发生时,黄俊瑯是香港理工大学学生会主席,后来他也一直投身香港的青年工作。

他在接受《环球时报》采访时表示,自己对此次香港“反修例”游行中有那么多15岁甚至13岁的中学生参与者感到十分忧心。他提醒这些年轻的示威者说,据自己了解,在过去五年中,当年许多曾参加过“占中”的香港大学生虽然“嘴上未必说后悔”,但在实际找工作就业时却纷纷前往深圳等地,也不再热衷于街头政治,“这部分人至少要占‘占中’群体的一半”。

黄俊瑯感叹道:“有很多香港年轻人被人忽悠,以为参加了违法示威活动,最后也会被放出来,不会有事。而且在这种活动中冲得越靠前,国外就越可能给我提供一个保护伞。但实际上,最后承担严重后果的往往就是这籍籍无名的大多数。到时候不会有国外来给他们好处,因为他们不是所谓的‘领袖’,而在接受法律处罚后,人们也会忘掉他们。”

“师兄”喊话,道出了不少“过来人”说不出也不好意思说的心声。不信,我们来扒一扒发生在5年前的“占中”违法示威活动,那些参与者现在过得怎么样了?

香港部分跨国公司面试新员工,“占中”分子受阻

香港那些被忽悠参加违法占中的年轻人,事后也没想到会这么惨!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许多香港的跨国公司,在2015年开始将面试新员工的地点搬到内地的深圳。

而此举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考察来自香港的面试者,是否具备进入内地条件。

原来,此前多名曾积极参加非法占中活动、并且担任主要召集人的大学生,已经被拒绝入境,理由是会影响内地社会的安全。

钱诗文与黄之锋(东网资料图)

比如2015年2月18日,黄之锋女友、“学民思潮”成员钱诗文前往昆明时被拒绝入境。

参与过“占中”的反对派组织民阵的召集人陈倩莹,也曾在罗湖口岸被截停。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中文大学学生会前副会长关伟雄说,经过内地关口时,一名内地人员拿着文件向他宣布,因他在港曾参与非法活动,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因此不能入境,要将他遣返香港。

另一香港中文大学学生会前成员冯世杰入境时也有相似经历。

结果,这些非法占中分子的遭遇,也引起了香港多家跨国公司的关注。为了企业的发展与利益,这些公司自然不能聘用那些无法进入内地工作的香港人。

因此,最好的检验办法,就是将面试地点搬到距香港最近的内地城市深圳,只有能进入内地的香港人,才有资格加入公司。

此事在香港的网络空间上很快引起了强烈反响。《文汇报》也引用了部分香港网友的观点,认为这些跨国公司做得对。香港年轻人更应该明白,香港的未来和机遇都与内地紧密相联,如今已有数十万香港人在内地工作,奉劝香港年轻人“如果没有美国绿卡,就应该珍惜自己的‘返乡证’(港人进入内地的通行证)”。

而在中国内地的网站上,不少内地网民也为香港这些跨国公司的举动叫好,同时也希望那些迷途的香港青年,能够早日醒悟。

不仅是不能进入广阔的内地发展,留在香港也同样要受到各种制裁。

简松年律师行首席合伙人、全国政协委员简松年接受香港媒体访问时表示,参与“占中”触犯法律将对年轻人带来“三大祸害”:包括无法申请“良民证”(即由香港警务处辖下发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书)、无法考公务员,也无法考取律师、会计师等专业资格,也很难到大公司应聘做事。

简松年的担心,也成了那些被忽悠的年轻人的真实处境。他呼吁大家尤其是青年人不要以身试法,留下刑事案底,影响未来留学及找工作。“不要被‘有心人’误导,赔上大好前途而终身抱憾”。

“占中”发起人戴耀廷、陈健民获刑16个月

资料照:朱耀明(左)、戴耀廷(中)、陈健民(右) (图片来源:香港《文汇报》)

香港特区西九龙裁判法院今年4月9日裁定非法“占中”发起人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等9人“串谋犯公众妨扰罪”“煽惑他人犯公众妨扰罪”等罪名成立。在完成被告求情程序后,西九龙裁判法院作出判决:

戴耀廷、陈健民因犯串谋犯公众妨扰罪,获刑16个月,即时监禁;

朱耀明因犯串谋犯公众妨扰罪,获刑16个月,缓刑两年执行;

邵家臻因犯煽惑他人犯公众妨扰罪、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罪,获刑8个月,即时监禁;

张秀贤因犯煽惑他人犯公众妨扰罪、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罪,被判200小时社会服务令;

钟耀华因犯煽惑他人犯公众妨扰罪、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罪,获刑8个月,缓刑两年执行;

黄浩铭因犯煽惑他人犯公众妨扰罪、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罪,获刑8个月,即时监禁;

李永达因犯煽惑他人犯公众妨扰罪,获刑8个月,缓刑两年执行。

犯“煽惑他人犯公众妨扰罪”“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罪”的另一名非法“占中”组织者、现任立法会议员陈淑庄,今早提交医疗报告申请押后宣判,获法官批准至6月10日判刑。

阻扰执法人员清场,“占中”16名被告获刑

20名非法“占中”参与者因阻挠执法人员清场于2017年10月被判藐视法庭罪。香港高等法院17日对其中16名被告判刑,刑期最重为即时入狱4个半月。

黄之锋入狱后剃头照片首次曝光 (图片来源:香港东网)

香港非法“占中”期间,有团体成功向法庭申请禁制令,禁止示威者占用旺角一带路面。香港法院执法人员和警方遵照法庭颁发的禁制令清场。清场过程中,黄浩铭、黄之锋、岑敖晖等20人违反法庭禁制令,阻碍执法人员及警方清理旺角占领区。

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事后控告上述20人犯刑事藐视法庭罪,黄之锋和岑敖晖等11人认罪,黄浩铭等9人则不认罪。香港高等法院于2017年10月裁决全部20名被告藐视法庭罪罪名成立。

香港高等法院2018年1月17日对其中16名被告的具体刑期宣判。法官陈庆伟认为,黄浩铭在案中扮演角色最重,故他被判即时入狱4个半月;黄之锋被判即时入狱3个月;岑敖晖被判入狱1个月,缓刑1年,罚款1万港元;其余13名被告分别被判入狱1个月至2个月,缓刑12个月至18个月,并判最高1.5万港元罚款。

香港根本容不下他们,这些乱港分子都跑路了

一面暴力煽动“最后一战”,一面临阵脱逃坐收其利,这样的人值得信任吗?

就在止暴制乱成为香港社会主流民意的今天,屡屡受挫的乱港分子再次发动游行,妄图继续将年轻人推向“前线”。鼓吹暴力的罗冠聪、毛孟静、杨岳桥等乱港头目,却巧立名目逃之夭夭。两相对照,显见乱港者贪食“人血馒头”的阴险丑恶。

今年8月14日,“港独”头目罗冠聪更新了一条“朋友圈”,称自己已抵达美国纽约,准备去耶鲁大学进修。这已经是第四位被曝出“开学”的“港独”头目。

之前有消息称,梁天琦进了美国哈佛大学,周永康进了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黄台仰进了英国牛津大学。

除了这些以“游学”为名出逃的人,还有以“去给儿子办结婚”由逃离香港的人。

8月15日晚,香港反对派议员毛孟静也在社交媒体上发文称,因为大儿子要娶妻,她将离开香港十天左右,文尾还不忘称“会为香港人加油”。

实际上,这些人也是知道自己在香港待下去难逃法律的制裁,才会选择在违法示威活动还未结束之前,纷纷逃离香港。他们是清楚后果的“精明人”,而那些被忽悠的年轻人就真的要好好想一想了,以身试法,参与违法示威活动,会有一个好未来吗?

总策划|蒋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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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羊城派综合新华社、人民日报、人民日报海外版、环球时报、中国新闻网、海外网、观察者网
本期主持|郑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