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郭燕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郭燕平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党性原则,大搞封建迷信活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权谋私,借用私营企业主车辆,违规低价购房、收送礼金;无视组织原则,利用职权为他人职务晋升和工作调整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擅权妄为,与私营企业主大搞权钱交易。
郭燕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郭燕平开除党籍处分;由山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郭燕平简历
郭燕平,男,汉族,1961年5月生,山西盂县人,本科学历,1977年2月参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6月,任原晋中地区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2000年10月,任晋中市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2005年4月,任灵石县委书记;2010年12月,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2019年4月被免职。
来源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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