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羊城派记者 宋王群 通讯员 沈志毅
近日,深圳海关所属大鹏海关通报,经过鉴定,该关此前在盐田港截获的2起案件的相关货物均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俗称“洋垃圾”,总重45.7吨。
今年6月,东莞某贸易公司向大鹏海关申报进口一批聚酯树脂,大鹏海关查验发现,实际货物外形异样、色差明显,随后取样送检。经深圳海关工业品检测技术中心鉴定,确定实际货物为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颗粒,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总重25.7吨。随后,该关在另一个申报为“进境空箱”的集装箱中发现一批废纸,经鉴定该批废纸属我国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总重20吨。目前该2起案件均已移送海关缉私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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