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人民日报》刊登了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陈海仪的工作感悟。
少年审判是刑事审判工作的一个特殊领域,它看似简单却并不简单,是情、理、法碰撞最为激烈和最为直接的地方,牵动着一个人、一个家庭,甚至几代人的幸福和未来。
我在少年审判岗位干了23年,办案超过4000件。我认为,新时代的法官妈妈,既要有铁面判官的刚正无私、严格执法,让违法犯罪的行为得到惩处,彰显法治的神圣和威严;也要有母亲般的细致温柔、春风化雨,在精准量刑的基础上劝返迷途,让折翼的雏鸟重新展翅飞翔、拥抱光明。
小豪原在广州一所名校读高二,因两次参与抢劫,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上诉后我负责二审。论犯罪情节,小豪可判缓刑。未成年人要判缓刑必须有监管措施:一要学校接纳,二要家庭支持。但学校怕影响声誉,小豪本来就不健全的原生家庭更不待见没出息的孩子。为了获得他们的支持,我首先约见了小豪的父亲,跟他谈了两个多小时,谈得他眼睛红红的,终于愿意担起监护人的责任。
接着,我又找学校校长谈。五六个学生家长来校表达不同意见,怕带坏她们的孩子。我对校长说:只要你们同意,家长的工作我来做。千方百计找到这些家长后,我诚恳地谈办案经历,谈一些失足少年因为社会不接纳,重新走上犯罪道路,危害社会毁掉一生的案例。请她们设身处地想一想,如果是自己的孩子,作为一个母亲,会有什么感受?同时,我向她们郑重承诺“三个一定”:一定跟踪监管小豪到高中毕业,一定不让他再做坏事,一定不让他带坏其他孩子。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家长们最后被我感动了,不再反对,却和学校一起给我念了个“紧箍咒”:只要小豪再做坏事,影响了她们的孩子,就去法院告我。
开庭改判缓刑那天,小豪一进法庭就愣了:一审时没有一个亲人到场,今天外婆、父亲,还有班主任,都来了。班主任告诉他:“我今天就是来通知你返校读书的。陈法官先后找了5次校领导,还对校长和同学家长担了保,保证你会变好!”听到这些,小豪号啕大哭。那一刻,我也流下了眼泪,是欣慰欣喜的眼泪。后来,小豪被重点大学录取,现在,已经大学毕业开始工作了。
浪子回头金不换。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就要不抛弃不放弃,挽救一个是一个。现在我还和20多名失足少年,以及他们的家人保持长期联系。我帮教过的孩子当中有30多人考上大学,300多人顺利完成初高中学业。
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后,我思考最多的就是如何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如果全社会形成合力,我们帮助挽救孩子的工作会更高效;如果能做好普法工作,让广大青少年明是非知善恶,防患于未然,就可以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减少犯罪发生。为此,我建议有效整合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犯罪预防职能与资源,使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犯罪预防案件实现集中汇总、高效流转、及时办理,一体打造青少年事务综合治理格局。
作为少审法官,要心有大爱,这是一个人民法官对法律的敬畏之爱、对法官职业的真心挚爱、对国家和人民的深沉之爱。我想借用邹碧华同志曾说过的一句话,与所有从事未成年人工作的同事共勉:“将来判断自己人生成功的标志,是看我帮助过多少人走向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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