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了20年,广州穗龙花园12户回迁户终于办到房产证
2019-08-05 15:04 咩事
此事曾引起人民日报关注

住在穗龙花园的约60户回迁户,为了拿到属于他们的房产证,这20年来一直在奔波。最近,在广州市政府的大力推动下终于破冰,12户回迁户办理了房产证,其余住户,市政府将持续推动解决。

海珠区宝岗大道穗龙花园小区

12户回迁户领到了房产证

记者采访发现,当年的涉事企业穗京公司的母公司水泊公司的负责人谢才雄,以及当年另外一个涉事企业宝山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吴某平都表示愿意解决回迁户的安置问题。

当记者表示希望就此事进行深入采访后,谢才雄向记者提供了将近一米厚的材料,吴某平则表示需要与律师商量之后再做决定。此后,记者发短信再次提出希望做深入采访时,吴某平未有回复。

尽管这个问题拖了20年,不少回迁户身陷各种公司纠纷和法律官司的泥淖之中,但事情依然在朝着积极的方向发展,在广州市政府工作组的努力之下,苦等了20年的回迁户们再次看到了希望。

7月26日,穗龙花园3期的部分住户在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提交回迁证明等材料,办理房产证登记的相关手续。对于此刻的心情,大家婉拒了记者的采访:“我们不好回答你的问题。”

暂时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其他回迁户则心急如焚。高伯就是其中之一。高伯说,当他们得知街道综治办的负责人要带部分回迁户去办证的消息,他们几个人也坚持跟着去了,后来发现“只给收到通知的人交材料,叫我们这些人再等消息。”

另外一位回迁户林伯说,为了顺利回迁,他们已经奔波了20年,现在身心俱疲,看到有希望解决,心情错综复杂。“高兴,毕竟政府重视了。也担心,因为之前也让我们看到过希望,后来破灭了。”

林伯说,工作人员告诉他们,此次给大家办理房产证,不是按照拆迁的顺序,而是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来逐步推进。

记者从多个渠道获悉,近日已经有12户回迁户办理了房产证。

市政府曾重点推进解决

记者详细阅读谢才雄提供的材料发现,其中有多份法院判决书、有当时政府和其所在公司努力解决问题的文件,以及错综复杂的企业改制和股权转让等文件。

海珠区龙田地块的被拆迁户大多数在1999年和2000年被相继安置在穗龙花园居住,由于房产证迟迟办不下来,回迁户们从2000年开始,多次集体求助于市政府,希望尽快解决。

从谢才雄提供的材料中可以看到,2002年,广州市政府办公厅信访局将该地块列为广州市的信访大要案之一,要求拆迁企业穗京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市政府办公厅驻北京办事处(以下简称驻京办)作为包案单位协调解决。

2002年,市政府办公厅以及驻京办开始处理属下穗京公司及关联公司开发项目的遗留问题。

同年年底,谢才雄被任命为穗京公司上级母公司广州市经济建设物资贸易公司(当时同属广州市驻京办下属企业,后更名为广州市水泊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水泊公司)的总经理,主要负责穗京公司的工作。

谢才雄说,他被任命负责穗京公司的工作,主要就是处理穗京公司此前在开发经营中遗留下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

“主要是穗龙花园和惠雅阁烂尾的问题,我一来首先要做的就是组织资金发放临迁费,还有就是投资完善没有完成的工程。”谢才雄表示。

2003年2月21日,穗府办《转发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广州市人民政府办理关于尽快制定整治“烂尾楼”办法的议案实施方案的决议的通知》明确,要求想尽一切办法盘活烂尾楼,解决回迁户安置问题。

广州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2004】4号的会议纪要显示,2004年10月13日市领导主持召开广州市处理烂尾地块拆迁安置问题情况汇报会。

会上这位市领导表示,穗京公司龙田地块问题要妥善解决保证拆迁户利益优先,并将穗京龙田地块进行执行拍卖试点,成为全国首创的通过司法拍卖方式来补偿拆的迁户。

2005年4月1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涉及“烂尾地块”案件的若干指导意见》,明确了拍卖回来的款项分配顺序,确认了“拆迁户利益优先”原则。

同年6月8日,穗龙花园回迁户所涉的龙田地块进行拍卖。这一办法解决了大部分被拆迁户的补偿问题,但安置回迁房涉及债务纠纷被查封的,住户则没有解决。

希望通过改制解决问题但处处碰壁

谢才雄说,穗龙花园的问题,只是当时的开发商穗京公司众多问题的一个缩影。

据穗京公司的母公司广州市经济建设物资贸易公司2004年7月13日向广州市办公厅的报告显示,穗京公司当时欠银行及其他债务估计就高达8000多万元,受影响拆迁户近400多户,须解决的回迁面积约25000至30000平方米,拖欠临迁费约500万元。

在这种情况下,作为穗京公司的母公司提出建议,“将公司股权全部以零资产的形式进行转让,让有能力的个人和企业以受让股权和重组的方式来解决上述问题。”

加上当时国家要求政企分开,广州市经济建设物资贸易公司的改制进程很快启动。

广州市政府驻京办穗京办【2004】28文件显示,驻京办于2004年7月21日向市政府办公厅请示,要求将物资公司的股权及下属企业转让,穗京公司的遗留问题按当时烂尾地领导小组办公室商议继续推进,并妥善解决被拆迁户的拆迁安置问题。

谢才雄说,由于种种原因,直到2007年3月14日,新的受让人在广州市产权交易所签订了广州市经济建设物资贸易公司的股权及属下公司企业的交易合同,谢才雄以零资产的方式受让并承担经贸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企业的全部债权和债务。

谢才雄拿着一份份资料和凭据对记者表示,他主管经贸公司之后,持续投入了大量资金解决此前遗留下来的各种问题。其中回迁户办房产证的问题却遇到各种意想不到的情况。

“主要是之前公司是资不抵债,后来,尤其是这些年,房价的高涨,公司名下的资产成了‘唐僧肉’,所以才遭遇各种阻碍,回迁户不幸成为了‘牺牲品’。”

司法拍卖、拆迁户利益优先原则、改制重组,最终都没能完全解决穗龙花园回迁户的回迁安置问题。

不同回迁户遭遇到不同情况的阻碍

 “当时穗京公司没有给我们拆迁款,就安排我们在穗龙花园这里住了。因为房子大小不一样,我们要了大房子的人还补了钱,我补了有8万元,他(高伯)补了16万多元。”

林伯说,让人感到气愤的是,在他们住进穗龙花园之前,穗京公司当时的经理吴某平已用妻子、儿子等人成立的家族公司的名义把房子抵押给了银行。

“他那边抵押给银行,这边还收我们的钱。”林伯说。

林伯表示,不知道吴某平怎么弄的,后来又把房子卖给了一个山西老板孙某某,孙某某又把房子卖给了一个叫黄某某的人,黄某某买了拆迁户的抵押房产,也没法拿到房产证,她还和孙某某打上了官司。

“我们住了二十年了,不但房产证办不下来,突然有一群人过来说这是他们的房子,不给我们住,有时还半夜过来敲门。”林伯说,这些错综复杂的关系,他们根本不想卷入,但是有时候很无奈。

高伯则表示,穗京公司的地块拍卖后,法院就有一笔钱,实际上应该用这笔钱帮他们解决好问题,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没解决。

记者梳理发现,住在穗龙花园的回迁户总体上遇到三种类别的问题:一期回迁户是穗京公司第一期开发3185平方米地块上的拆迁户,即穗龙花园原址回迁的拆迁户;

二期拆迁户,即穗京公司被司法拍卖的地块上的拆迁户,这一地块俗称穗京二期地块,共8770平方米,2005年司法拍卖的价款共8200万元;

三期回迁户,俗称32户或升平32户拆迁户,实际上是26户32套房,是广州市升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089平方米地块上(即升平地块)的拆迁户。

广州国土房管部门在2005年对该地块转让时,设置了“兜底条款”,即这32户拆迁户的安置责任必须由新的买受人负责。

由于回迁户情况各有不同,加上穗龙花园存在着整体查封、抵押查封、安置问题扯皮以及虚假按揭和一房多卖等问题的纠缠,导致问题错综复杂,给解决回迁办证问题带来更多困难。

诸多谜团仍有待破解

记者试图通过梳理相关的文件资料,找到被拆迁户20年无法回迁的真正原因。梳理过程中发现了如下4种情况,但有的情况本身又存在问题,有的情况从资料上看又存在诸多矛盾之处。

(1)2008年9月18日穗龙花园被汕头建安集团以欠工程款利息的名义整栋楼宇被查封。但一份由穗京公司提供的资料中显示,汕头建安工程队的工程款已于2005年12月13日在穗京公司二期拍卖地块款8200万元里领取了工程款,只有利息未付。

 (2)有28户回迁户则因被广州市晓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晓穗公司)向农业银行区庄支行贷款650万元于1999年12月作为抵押而被查封。这28户包含了二期、三期的回迁户。

(3)另外有22户房屋是以抵押按揭贷款的方式卖了给穗京公司当时的经理吴某平家族人员及员工,然后再安置拆迁户居住。

而根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粤01民终15843号民事判决书显示:2012年,吴某平的妻子黎某等人通过向广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案件的方式将属于穗龙花园22套回迁房屋仲裁到孙某某的名下。而孙某某则在2013年将上述22套回迁房出售给黄某某。

直到2018年,因孙某某无法将这22套回迁房过户到黄某某名下,黄某某起诉至法院;这22户包含一期、二期、三期的回迁户。

(4)第三期升平地块的32户回迁户,因涉及回迁安置责任问题的扯皮一直悬而未决。

错综复杂的关系,真真假假的“事实”,让林伯等人这20年来身陷公司利益的争夺之中,自身也陷入漫长而无休止的官司之中。其中诸多谜团仍然有待破解。

“只要有一户还没解决
工作组就不能解散”

广东省政府参事室特约研究员王则楚表示,第一批12户的房产证得到了落实,说明政府这段时间的工作开始取得实效,接下来可以趁热打铁,加快推动类似情况房屋的办证工作;同时对于存在其他疑难复杂问题的情形,充分利用司法行政并行的手段攻坚克难。

王则楚说,接下来,政府要坚持不懈地做好与住户的沟通,通过细致地解释获得住户对存在问题的复杂程度、解决问题依法依规的理解,让住户有信心、有耐心等待政府部门分类、分批开展工作,直到问题全部解决。

王则楚说,必须强调:拆迁的时候是政府下属企业拆迁的,政府有责任促进事情的解决。只要有一户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工作组就不能解散。

“现在有几个企业都愿意解决,这是因为背后有利益的争夺,政府首先要协调解决老百姓的问题,企业之间的利益争夺,由他们循法律途径解决,如果有谁在阻挠或者影响解决老百姓的问题,政府则应该出面干预。”

广州市人大代表曾德雄:
应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直关注此事的广州市人大代表曾德雄表示,“当时穗京公司的股权等,有国有资产的成分,如果当时穗京公司经理吴某平将公司的股权转给了自己家族成员的企业,这样将含有国有资产成分的股权随意转给私人公司,这里面恐怕就不是正常经济行为那么简单了”。

而且,人民日报的报道也说穗龙花园居民反映,在涉嫌“一房二卖”的回迁房中,很多“购房者”是吴某平的亲属、公司职工,这已经完全不是什么资金紧张、拿着银行的钱搞开发这么简单了。

种种迹象显示,吴某平是整个事件的核心人物,也是穗龙花园回迁问题的根源。

曾德雄认为,穗龙花园回迁户的产权证办理程序终于启动,政府的努力值得肯定,但是,“如果不把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搞清楚,并追究相关的责任,穗龙花园居民拆迁20年办不了房产证这一事件就说不清楚,事件的处理也难言公平公正”。(刘军 实习生 任晓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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