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游艇“自由行”实现粤港澳之间自由进出境
2019-08-01 16:56 羊城派

文/羊城派记者 宋王群 通讯员 宁蕊

深圳蛇口太子湾邮轮母港自去年底启动游艇“自由行”以来,深圳海关已监管进出境游艇18艘次。游艇“自由行”实现了来往广东与香港、澳门之间的境内外游艇自由进出境,促进了广东游艇产业与滨海旅游业健康发展,助力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建设。

据悉,深圳海关在充分了解游艇及滨海旅游产业发展难点、业界诉求焦点的前提下,通过对港澳与内地籍游艇在“出入境通关、监管查验、码头设置、牌照互认、航行区域规划”方面的制度创新,探索建立“定点停靠,就近联检”的新型口岸管理模式。

深圳海关统一设计开发了游艇监管系统,制定相关进出境游艇监管办法,明确游艇价格认定方式,解决游艇适用的征税问题,对境外游客自驾进境的游艇,在不用于其他商业行为和商业目的的前提下,暂免征收进口税款,推动进降低游艇出入境通关成本,为自贸试验区发展游艇旅游业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同时,依托海关监管“单一窗口”,企业可在口岸海关“一站式”办理游艇及服务企业备案、担保、通关、进出境监管等手续,最大程度上简化办事流程;对经过海关备案的游艇实施快速检疫,对尚未持有交通工具卫生证书和免予卫生控制措施证书的进境游艇进行评估,符合条件的可先予电讯检疫,后期补办手续;在外籍游艇上安装经认证的船载收发信装置,可实时对“自由行”游艇在境内规定水域航行线路进行远程监控,有效提升监管效能;不断优化升级游艇监管操作规程,企业可在报关后向海关申请外点查验,不再需要租借码头专用泊位,此举可平均为每艘游艇节约码头租赁费约3000元人民币。

下一步,深圳海关将结合游艇旅游业态发展趋势需要,持续提升监管服务水平,以前海自贸区为核心,促进深圳“海洋中心城市”建设,实现“船、港、城、游、购、娱”联动发展,为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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