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五华:2名“买分卖分”违法人员被查处
2019-07-31 11:22 羊城派
两人被各处行政拘留10日和罚款500元的处罚,并追缴违法所得

文/羊城派记者 危健峰 通讯员 许文凭
很多交通违法行为不但要被罚款,驾驶证还要被记分,为了逃避法律处罚,有人在这上面动起了歪脑筋,买卖他人驾驶证分使自己逃避处罚。近日,梅州市五华公安交警就查处了2名“买分卖分”违法人员,并依法对其进行拘留和罚款。
7月24日下午,赖某标携带身份证、驾驶证到五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为一辆号牌为粤BOE**的小汽车办理车辆违章,通过查询发现,该车在省道238线某处超速50%以上,按规定应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的处罚。办理违章的民警通过横向查询还发现,赖某标当天一共用自己的驾驶证为号牌为粤K*76**、粤T03**等4辆机动车清扣了记21分和罚款185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
赖某标向民警交代,自己并不认识这些机动车主,是受一个叫秦某斌的指使,在利益的驱动下卖分得利,双方约定时候由秦某斌向赖某标支持3200元卖分好处费。根据线索,该局交警大队随即将秦某斌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据秦某斌供述,自己是做汽车贷款的,有时候会接触到一些有“买分”需求的“业务”,因此自己就从中作介绍人,赚取一些好处费。
目前,五华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已对赖某标、秦某斌各处行政拘留10日和罚款500元的处罚,并追缴其2人的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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