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炉"科创十二条":力争3年新增3万套人才公寓和公租房
2019-07-30 11:09 羊城派 原创
出台的12条重磅内容,包括面向港澳开放市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协同推进市财政科研资金跨境使用、对境外高端人才给予个税补贴、3年内新增3万套人才公寓和公共租赁住房等

文/羊城派记者 罗仕

近日,广州市政府正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促进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科创十二条”)。

记者获悉,广州将采取十二条措施,包括补贴在穗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新增人才公寓和公租房等,来进一步吸引科创人才,加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科创十二条”表示,广州将以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为契机,联动推进“广州-深圳-香港-澳门”科技创新走廊建设,打造中新广州知识城、广州科学城、南沙科学城、琶洲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含广州大学城)“三城一区”创新核。

在具体举措上,广州将联合共设粤港澳大湾区(粤穗)开放基金,市财政每年投入6000万元支持穗港澳联合开展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

鼓励穗港澳高校、科研院所(机构)互设相应机构,在穗设立的相应机构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并允许港澳高校、科研机构牵头或独立申报广州市科技计划。

为提高人才吸引力,“科创十二条”表示,将按照职住平衡、就近建设、定向供应的原则,鼓励各区以及用人单位等多主体供给,通过新增筹建、园区配建、城市更新等方式,在高校、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人才密集区建设人才住房。

力争3年内面向全市新增3万套人才公寓和公共租赁住房,优先供给重点产业、重点企业中的人才使用。

“科创十二条”还提出,推进南沙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建设,深化外籍人才永久居留积分试点,建立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

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对在穗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在科创用地方面,广州将放宽科技创新设施用地限制,简化科技创新用地相关手续。

通过“三旧”改造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省实验室等,依法适当放宽地块容积率限制,缩短规划审批时间,并逐步简化“三旧”改造项目地块建设规划审批流程等。(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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