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职称评审将迎来“新标准”:非公企业、自由职业都可参评
2019-07-19 19:48 羊城派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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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羊城派记者 周聪 通讯员 粤仁宣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新规出台,职称制度将发生重大变化!特别是非公企业、自由职业都可参评!

那么今年广东职称评审工作将如何展开?7月19日,广东省人社厅召开2019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上,记者了解到,今年职称评定时间为8月至12月,其中8月至10月为受理申报材料时间,10月开始评审,12月31日前完成评审。

评审工作将严格按照《暂行规定》相关规定执行。而对于《暂行规定》没有明确规定的部分,将仍按照广东现行职称政策规定执行。广东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透露,根据要求,省人社厅正结合广东实际,抓紧制定广东的实施办法,并将于近期出台实施。 

焦点一: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由职业者也可参与职称评审

作为职称工作的第一部法律性文件,《规定》全文共44条,明确了职称评审管理的主要规定和程序,对职称评审的全过程进行规范管理。《规定》的出台,为广东职称评定也带来了一定的变化。

职称评定 图/视觉中国

《规定》强调,各地区、各部门以及用人单位等开展职称评审工作应当申请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国家对职称评审委员会实行核准备案管理制度。职称评审委员会对组建单位负责,受组建单位监督。

《规定》还要求建立职称评审公开制度,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职称评审要严格遵循申报、审核、评审、公示、确认等基本程序,各环节应当符合具体程序规定。

申报人及工作单位、职称评审委员会及组建单位、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等要按照规定履行相应职责,并承担相应义务,违反规定的要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另外,为确保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中享有同等待遇,《规定》明确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由职业者职称评审同样适用,使其参加职称评审有依据、有保障。同时,对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提出具体要求,明确了审核、公示、推荐的主体,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记者了解到,为畅通非公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评审通道,广东将设立职称申报点。

“前面连着广大非公有制和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后面接着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和政府人社部门,承担职称申报评审过程中关键审核节点职责,发挥重要桥梁作用。”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职称申报点由各级人社部门设立,对所属人社部门负责。

焦点二: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

今年的职称评审在申报评审条件上有不少新变化:今年的职称评审对申报人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的要求更加严格,并加以重点考察,对于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严重缺失者实行“一票否决”,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职称评审或职业技能评价。

此外,在今年的职称评审中,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成绩不做统一要求。对参加工程技术职称评审的高技能人才,以及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和县(区)所属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等申报人,这两项条件不作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技能人才将获得更多的评审机会。在广东职称评审工作中(除法律法规对学历要求有规定的系列),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焦点三:

基层一线以及乡镇专业技术人才可适当降低评价条件

今年广东创造性地推动科技型企业家、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和老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一线及乡镇专技人才等三个群体的职称评审工作。 对于老区苏区、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以及乡镇专业技术人才将会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支持教师、医生、科技人员等专业技术人才到老区苏区、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以及乡镇交流挂职或扎根服务,在申报职称评审时,各评委会要充分考虑申报人相关经历,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倾斜,有条件的评委会可试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必要时可适当降低评价条件。

今年科技型企业家职称评审将集聚经济、工程、研究等三个职称系列,分别由这三个系列的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这三个系列评审委员会可按照该系列正高级、副高级评审的绿色通道评审选拔科技型企业家。 

数据:广东专业技术人才636万人

据了解,近年来广东不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全省专技人才的规模、结构、质量均进一步提升。 至2019年6月底,全省专业技术人才636万人,其中高层次人才77万人。

新增专技人才36万人,新增高级职称人才近2.7万人,继续教育培训专技人才56万人。全省设立职称评审委员会1448个,参加职称评审专家3万多人。(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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