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邮政局通过了《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其中明确要求,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征得收件人同意。快件出现外包装明显破损、重量与寄递详情单记载明显不符等情况,不得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
此外还要求快递箱运营企业合理设置快件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内不得向收件人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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