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航员工闹机事件:精神障碍乘机谁管?国航:没有规定禁止
2019-07-15 21:02 羊城派 原创
国航员工自称“监督员”大闹客舱深度调查

文/羊城派记者 唐珩 实习生 肖隆辉

7月12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从成都飞往北京的CA4107航班上,发生了一起不愉快的事情。公务舱一名女士在滑行阶段使用手机,被另一名自称“国航社会监督员”的牛姓女士制止。后者不依不饶,在飞机降落后报警,并谎称机上有旅客密谋伤害她,导致包括“社会监督员”本人和机组在内的7人经历了7小时的询问和笔录后才能离开。随后,国航方面回复记者称,未设置“社会监督员”的职务,牛女士为国航员工,目前因病休养,公务舱机票系使用员工福利免费票后自行交费升舱;飞机上这名“社会监督员”则被曝出系国航客舱部员工,患有精神疾病,且此前曾在多个场合有类似表现。

事件引发网友热议——精神疾病患者能否如常人一样正常乘坐交通工具?哪类精神疾病患者应该给予限制?国航是否无法解除与无法正常工作的员工的劳动合同?

事件回顾:机上旅客滑行时接听电话 牛女士情绪激动不断“发飙”

微博名为“李亚玲”的网友发帖回顾了当天的经历。她回忆,飞机刚开始滑出停机位的时候,有个女乘客在打电话,在空姐提醒了一次后,旅客还在继续接电话,直至飞机广播提醒才挂掉,不过,此时飞机滑行出停机位不远,20分钟后,飞机起飞。

在此期间,一个自称是国航监督员的女士突然站起来,大声斥责接听电话的女乘客,并指责另外两个在玩手机的男旅客危害航空安全。在乘务员检查证实男旅客手机为飞行模式后,她继续大声斥责,用手机拍摄涉事旅客,并要求乘务员提供投诉表、落地后报警。在此期间,她不仅没有系好安全带坐在座位上,还在机舱里走来走去。

李亚玲称,整个飞行过程中,自称监督员的女士不停地写书面材料,找乘务员配合她报警,还在手机上翻出照片,给空姐和空少看她和“领导”的合影,并指责几个乘客骂了她,要求这些乘客再也不能坐国航。李亚玲随后表示自己愿为几个乘客作证,证明他们没有影响航空安全的行为,也没有骂人,并留下手机号码。而该“监督员”在飞机降落前10分钟则走到了女乘客座位旁边的过道上,坐下要求女乘客在她写的材料上签字。遭拒后,“监督员”坐在过道上继续大声斥责。

飞机一落地,这个“监督员”立刻掏出手机,要求对方立刻通知机场公安,赶到该航班,包括涉事女乘客和李亚玲在内的四个人都扣下来,并称四人危害了航空安全。在第二通电话中,她还声称几个乘客密谋要打她,客舱乘务员则对两边客人同时进行了安抚。旅客下机时,乘务组接到了一个电话,拦住了几名旅客,交给警方接受调查。李亚玲称,自己走得快,才免于也被叫去接受调查,而被调查的女乘客,7个小时之后才从公安局脱身,并被民警以危害航空安全的理由给予警告。李亚玲随即于7月13日将该“监察员”在机舱内的行径以文字方式发表在微博上,并配以视频佐证。

发酵:牛女士并非首次发作 沟通中国航称其有精神疾病无法解聘及限制上机

网帖发布后,国航对记者否认设有“社会监督员”或聘请外部人士担任“社会监督员”。随后,有网友辨认出这个“监督员”的身份,其实际为国航客舱部职员,姓牛。2013年,牛女士曾因在首都机场与民警冲突被行政拘留5日;随后两次对北京市公安局首都机场分局提起行政诉讼,并均败诉。事情进一步发酵,牛女士在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上也曾情绪失控,指责其他乘客危害公共交通安全,并声称反对她的人要对其进行人身伤害。仅仅在此次事件发生前不久,7月8日,牛女士也在北京飞往成都的航班上与其他旅客产生冲突,并造成旅客延迟下机。

国航随后在与李亚玲的沟通中透露,牛女士确是国航员工,曾经是一名空姐。十多年前因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精神疾病和乘客冲突而被停飞,后被鉴定为双相情感障碍,被调至地勤岗位,但实际上长期处于病休、只领薪不上班的状态。其家族有精神病史,两名至亲也有同样的疾病。国航还表示,因为是国企,按照有关规定,国航不能解聘牛宇虹,只能长期将其“养着”,包括让她享受免费乘坐国航航班的福利待遇。牛宇虹乘坐此次由成都飞北京的CA4107航班,用的就是国航内部的经济舱免票,但本人加钱升舱到了公务舱。

国航方面还解释称,牛女士报警后,公安机关必须依法出警并进行讯问。当天2名当事乘客、牛本人及4名机组人员都需要做笔录,所以耽搁了整整7个小时。

对于李亚玲关于限制牛女士上飞机的提议,国航方面表示,目前禁止乘机的规定中,不包含精神病人。牛宇虹虽然是国航的员工,也是普通乘客,在她看上去精神正常的状态下,国航无权限制其人身自由,也无权拒绝其上飞机。而其行为尽管打扰了其他旅客,但还没到危害航空安全的地步。国航方面还对李亚玲表示,此次事件只是普通乘客间的纠纷,因为牛女士当时不是执行公务,而是私人原因乘机。他们解释称,牛女士7月8日和7月12日的行为,公安机关均已处理过,且都没有出具结论,认为她不宜再乘机。国航没有权力自己制作黑名单,必须由公权力的机关,比如法院和公安部门出具结论才可以。所以,如果牛女士再次乘机,只要看上去没有明显异常,机长也无权拒绝她乘机,无权要求她出具精神状况正常的证明。

首都机场公安拒绝电话采访 律师:

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也不能禁止乘机?

国航的这一说法引来多方质疑。一名民航业内人士道出了许多人的担忧:“这次她只是打扰了其他旅客,但她此前是一名空姐,熟知机上各种应急设备。如果她下次控制不住自己,真做出了危害航空安全的事情,那又该怎么办呢?如果说她平时表现正常,就不可能只领薪不上班;如果她表现不正常,有可能危害到航空安全的情况下,就应该限制她乘机。”

而牛女士在降落时是向谁报的警,警方决定出警的原因是牛女士口中的“旅客密谋伤害”还是危害航空安全,对于牛女士诬告其他旅客对其密谋伤害的行为,警方又作何处理?7月15日下午,羊城派记者多次致电首都机场公安,但工作人员表示不接受电话采访,即使记者提出可将记者证发至指定邮箱也不行,“需要证件原件和本人到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现场,我们才能接受采访”。在多次致电提出采访需求后,该名工作人员称,广州媒体不了解他们的采访流程,建议记者向北京的媒体进行了解,并提供了另一个“主管媒体应对”的部门电话,但记者致电18次,该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对待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目前我国法律有哪些规定?

7月15日,记者专访了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永平律师。他表示,按《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三十四条规定,航空公司在精神病患者可能影响自身或者其他游客安全的情况下,有权拒绝其乘机。不过,其他公共交通工具大多没有法律上强制性限制性规定,一般各地自律性的乘客守则会要求精神病人由监护人陪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鉴于牛女士患有精神疾病的状况,航空公司应按前述规定,在确定其精神状态不会影响飞行的情况下同意其登机。记者查询发现在国航自己官方网站列出的《旅客、行李国内运输总条件》上,也赫然列明,如旅客“精神或身体状况,包括受酒精或药物的影响,使旅客可能对旅客本人、旅客、机组人员或财产造成危险或危害”时,国航可以在通知旅客后拒绝承运旅客或旅客的行李。

此外,牛女士报警时声称自己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几名乘客密谋打她,涉嫌报假警。“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报假警属于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的行为,依法可予行政处罚。精神病人报假警的,如果其报警时处于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状态,则不予处罚,如果是在报假警精神状态正常应予以处罚。”

朱永平还分析,按照《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如果国航在牛女士试用期内发现其患有精神病的,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但根据劳动部《关于精神病患者可否解除劳动合同的复函》如果牛女士是在试用期后患上精神病的,用人单位应给与其医疗期,待医疗期结束后,如病情稳定,具有工作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可擅自解除合同,如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企业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来源 | 羊城派
图片 | 视觉中国
责编 | 孙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