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在《征求意见稿》中,交通运输部指出要规范政府定价和经营者自主定价行为,加强价格监测和信用体系的建设,网约车公司应公开加价机制,违规价格将纳入“黑名单”。
《征求意见稿》明确,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实行明码标价,公示服务项目及价格,并保持价格基本稳定。
班车客运经营者应至少提前7日在汽车客运站、售票渠道等向社会公布执行票价;班车客运实行政府指导价的,还应在客票(含电子客票)标注或者通过售票渠道公示上限票价。
鼓励汽车客运站、班车客运经营者向旅客免费提供改签服务。道路运输经营者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制定或者调整价格、网约车平台公司调整定价机制或者动态加价机制,应至少提前7日向社会公布。
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道路运输价格和汽车客运站收费,要依法纳入地方定价目录。春运和节假日期间,班车客运票价不得在正常的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规定范围以外实行特殊的加价政策。
包括巡游出租车、网约车,班车客运等所有道路运输企业在重点时段或者恶劣天气出现违规涨价等行为,将被计入不良信用记录的“黑名单”。
《征求意见稿》要求要推动建立道路运输价格失信惩戒机制,将经营者不执行道路运输价格政策,重点时段或者恶劣天气违规涨价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作为经营者及其主要负责人不良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征求意见稿》明确,到2020年,道路运输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保留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道路运输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有效建立,道路客运、出租汽车等领域经营者价格行为更加规范,主要由市场决定的道路运输价格形成机制和科学、规范、透明的道路运输价格监管制度基本健全。
来源 | 央视新闻客户端
图片 | 新华社漫画
责编 | 吕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