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 罗仕
通讯员 穗纪宣
广州市纪委监委12日通报:日前,经广州市委批准,广州市纪委监委对广州市广播电视台原党委副书记、广州广电传媒集团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冯铁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冯铁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车私用,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录用职工;违反廉洁纪律,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重大损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冯铁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广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冯铁民开除党籍处分;由广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冯铁民简历
冯铁民,男,1959 年 2 月出生,吉林梨树人,学历大学本科,中共党员,1982 年参加工作,1986 年 2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6 年 8 月至 1978 年 3 月,吉林省梨树县梨树公社下乡知青,生产队长;
1978 年 3 月至 1982 年 1 月,在吉林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2 年 1 月至 1985 年 7 月,任吉林省四平市人民广播电台新闻部编辑;
1985 年 7 月至 1987 年 9 月,任吉林省四平市人民广播电台新闻部副主任;
1987 年 9 月至 1990 年 3 月,任吉林省四平市人民广播电台副台长;
1990 年 3 月至 1992 年 2 月,任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秀丽实业总公司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党委秘书;
1992 年 2 月至 1994 年 6 月,任广州人民广播电台新闻部副主任;
1994 年 6 月至 1995 年 12 月,任广州人民广播电台办公室主任(其间:1995 年 9 月至 1996 年 9 月挂任广州市委宣传部新闻处副处长);
1995 年 12 月至 2007 年 4 月,任广州人民广播电台党委委员、新闻部主任;
2007 年 4 月至 2010 年 7 月,任广州市电视台副台长;
2010 年 7 月至 2012 年 10 月,任广州市广播电视台临时党委副书记,广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临时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2012 年 10 月至 2013 年 4 月,任广州市广播电视台党委副书记,广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临时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2013 年 4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广州市广播电视台党委副书记,广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来源 | 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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