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作为司机的最起码要求。可是就是有人存心侥幸,喝酒还开车,最终害人害己。
江苏的一位驾驶员在酒驾肇事后,竟然自作聪明,跑到饭店再次饮酒,企图混淆是非。他对交警谎称自己是发生事故后才饮酒。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这名驾驶员最终被以危险驾驶罪论处。
前不久,江苏常州金坛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2018年7月19日晚上9点半左右,被告人刘某驾车在金坛市区的一路口左转弯时,与一辆两轮摩托车相撞,事故造成摩托车驾驶员受伤,两车受损。交警赶到时,发现肇事轿车司机刘某已经不在现场了。
交警在附近走访排查,在一家饭店发现了正在喝白酒的刘某。随后,民警将其带到医院抽血,经鉴定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2.5毫克/100毫升,达到醉驾标准。交警部门认定,刘某承担该事故主要责任。
常州市金坛交警大队东城中队指导员 陈亮:他就一直跟我们说,他是发生事故之后(感到)害怕,然后去饭店里面喝酒。
调查过程中,刘某坚持自己是出了事故后,感到害怕才饮酒。民警调取了他的行程监控录像。在证据面前,刘某承认,当晚6点多,刘某和厂里的同事一起吃饭,期间喝了两杯啤酒,发生事故后,想逃避处罚才出此下策。
常州市金坛交警大队东城中队指导员 陈亮:驾驶员本身是喝着啤酒开车,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又喝了白酒,如果他一开始出了交通事故之后就报案,交警到现场进行酒精测试的,他可能还达不到醉酒的(酒精含量80毫克/100毫升)标准,结果他玩了一点小聪明,喝了白酒,检测下来,达到醉酒标准。
民警介绍,根据2013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应当认定为醉酒驾驶机动车。
江苏常州金坛区人民法院法官 刘丽疆:醉酒驾驶就可以构成危险驾驶罪,如果达到交通肇事犯罪的程度的话,按照重罪,也就是交通肇事罪来处理。像这样他们发生的事故比较小,不到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程度,所以我们定的危险驾驶罪。
也就是说,刘某在出事故时,可能属于饮酒后驾车,可是他自作聪明,二次饮酒就升级为醉驾,同时,量刑标准也加重了。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对其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来源 | 央视新闻客户端
图片 | 央视报道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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