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羊城派记者 钱瑜 通讯员 万学玲
日前,一名澳门男子因携带濒危野生动物砗磲的贝壳制品出境被海关缉私部门调查。
拱北海关负责人介绍称,近日,澳门籍中年男子何某经拱北口岸无申报通道出境。关员发现何某的行李物品X光检查图像有异,于是对可疑行李物品进行重点检查。从何某携带的手提袋中,关员发现一个印有“砗磲珍宝”字样的深红色工艺品木盒,盒内是一条系着黄色流苏的白色圆珠手串,重约820克。手串上的圆珠每颗略粗于拇指,质地坚硬,具有半透明的浅色条纹或斑纹,与砗磲工艺制品的特征相符。
何某自述该手串购自广州某工艺品市场。由于何某无法出具任何授权证明,海关依法暂扣该手串并送相关部门鉴定。近日,经华南野生动物物种鉴定中心鉴定,该手串为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中的“软体动物门双壳纲帘蛤目砗磲科”物种的贝壳制品。
据了解,砗磲是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的濒危动物,其中库氏砗磲为国家一级保护海洋生物。我国法律规定邮寄或携带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进出境,必须持有濒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相关国家或地区官方出具的检疫证书,并主动向海关申报,未取得证明文件的禁止携带进境。非法进口、出口或者以其他方式走私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由海关依照《海关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 | 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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