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十八年前在江门身负命案逃逸终归落网
2019-07-11 16:02 羊城派
向某向民警诉说,这几年的逃亡生活很不是滋味,一直在外漂泊

文/羊城派记者 彭纪宁 通讯员 谭耀广 新公宣

近日,一名逃亡十八年的男子,带着愧疚向公安机关自首,一宗时隔18年的命案,终于在江门新会公安分局的不懈努力和坚持下,尘埃落定。

事情要追溯到18年前的一个夏天,2001年8月2日,江门新会公安分局接报称,新会区大泽镇某出租屋内发生一起命案,一男子身上多处被利物所伤,腹部、手臂被割数刀,但由于男子失血过多,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

接报后,江门新会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通过现场取证及走访,最终民警锁定六名犯罪嫌疑人:彭某、闫某、陈某、宋某、尚某以及向某(均湖南省桑植县人),通过缜密布控,民警相继将犯罪嫌疑人彭某、闫某、陈某、宋某、尚某五人抓获,而向某则下落不明。

经审讯,抓获的五人对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事供认不讳,他们向民警交代,他们和死者张某(湖南省桑植县人)都是老乡,一起到新会这边谋生,刚开始大家的关系都还好,但是后来发生了一些经济纠纷,感情开始破裂,年少气盛的他们找张某理论,但是张某却始终不妥协,于是他们便想教训一下张某。2001年8月2日中午12时,他们一行人来到张某住处,对张某进行拳打脚踢,并用刀具等利器刺伤张某,他们离开的时候张某还能走动,以为张某并无大碍,但是没想到张某会因此死亡。

虽然五人已经落网,但是作案人员一共六人,还有一人再逃。新会公安马不停蹄,立即开展追逃工作,势必要将向某抓获,还事主一个公道。但是让人怎么也没想到,这一追便是18年。

在这18年来,江门新会公安分局积案追逃工作组民警虽多番轮换,但始终没有放弃对向某的追逃工作,每年的春节“追逃”简直就像是“走亲戚”,必到该犯罪嫌疑人的户籍所在地走访。尽管向某如同人间蒸发,不见踪迹,新会公安分局积案追逃工作组民警从未放弃。今年春节,追逃组民警的又一次登门造访终于让沉寂了18年的案件有了转机。

7月6日,犯罪嫌疑人向某在公安机关锲而不舍地追踪压力下,终于到湖南省桑植县公安局投案自首。随即,新会公安分局追逃组民警于当日远赴湖南省桑植县,将该犯罪嫌疑人向某带回新会公安分局。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向某如实供述了2001年8月2日,其与彭某等五人,在新会区大泽镇某出租屋内持刀刺伤张某致死,随后化名逃亡多地长达18年的事实,向某向民警诉说,这几年的逃亡生活很不是滋味,一直在外漂泊,连家也不敢回,看着日渐年迈的母亲,内心充满愧疚和悔恨,现在自首了,反倒心里也踏实了许多。

目前,江门公安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向某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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