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派记者 何晶
谈恋爱吗?骗钱的那种!今年初,年轻女孩小敏(化名),通过交友软件结识了“富二代”刘某,在网上确立恋爱关系后,刘某以买鞋缺钱为由要求小敏转账,甚至用小敏的裸照进行威胁。
日前,经长宁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刘某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对其作出有罪判决。
2019年1月,小敏在某交友APP上结识了一位英文名叫Chris的好友刘某。刘某自称是富二代,在金融公司担任高管,他帅气的头像和社交动态上的精致生活,都让小敏心生好感。得知小敏的工作地点后,刘某经常叫外卖送到小敏公司,在他的“甜蜜攻势”下,两人仅三天就在网上确立了恋爱关系。
聊天过程中,刘某称自己有性方面的需求,想看小敏的“私密照片”。小敏也没多想,通过微信给刘某发送了一些暴露的照片和视频。
几天后,刘某联系小敏,说自己急着买鞋但支付宝提现没到账,想借2700元,并承诺第二天晚上见面还。小敏还是没多想,直接把钱转了过去,可还没等到第二天的“浪漫约会”,刘某就把她拉黑了。
小敏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她本打算自认倒霉,不向公安机关报案,谁知一个多月后,刘某竟再次出现。他用另一个微信号联系小敏,向她索要人民币3500元,还要挟小敏如果不给钱的话,就把之前的裸照和小视频都发到小敏公司去。小敏迫于威胁,只得再次转账。事后,小敏思考再三,决定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天后,警方在网吧将刘某抓获。经查,刘某并非富二代和高管,他在社交平台上使用的个人照片和生活照都是从网上下载的。小敏给他的钱都被他用在了游戏充值上。到案后,刘某认罪、悔罪,他的家人也给小敏赔偿和精神安慰补偿金,得到了小敏的谅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机关认为,刘某以发布他人隐私为由,威胁、要挟他人,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敲诈勒索罪。法院判处刘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派
题图 | 视觉中国
责编 | 孙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