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花22.9万帮孩子读名牌大学,结果只当了三年旁听生
2019-07-07 20:03 羊城派 原创
广东普通高校招生工作7月7日正式开始,借你一双法眼,请你擦亮慧眼

文/羊城派记者 董柳

7月7日起,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正式开始。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年大量的广东案例显示,往年这段时间是骗子们“高光亮相的“黄金时段”,几乎每年都有广东考生及家长受骗。

这些广东的案例中,有的骗子自称有“内部关系”,家长交钱后孩子最终却只是当了几年名牌大学的“旁听生”;广州某大学教授自称认识教育部和学校领导能“活动”,还有的“招办主任”放言能把差生弄成“国家统招生”,实际都是一场场忽悠!

借你一双法眼,请你擦亮慧眼——

图/视觉中国

“能人”有“内部关系”可读名牌大学?实际是“旁听生”

陶某是一名高考生的家长,其通过同事介绍认识杨某平,后来到杨某平家中了解情况,“他不停向我吹嘘本事有多大,可以百分之二百搞掂,已经成功帮多少人办理入读武汉名牌大学,还出示帮其他学生办理好的毕业证。”陶某于是相信。

法院查明,杨某平声称能帮高考成绩不理想的考生办理入读名牌大学,骗取车某、陶某的信任,并在2007年至2011年期间,陆续收取车某所谓的入学办理费、学杂费住宿费19.6万元、陶某所谓的入学办理费、学杂费住宿费22.9万元,共42.5万元,然后找到彭某钊,要其利用“内部关系”,在车某的女儿车某玲、陶某的儿子方某东高考未达到录取线的情况下,向车某、陶某二人承诺办理车某玲、方某东入读华中科技大学,注册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在杨某平介绍彭某钊认识车某、陶某后,由彭某钊在华中科技大学所在地湖北武汉接洽车、陶二人及两人孩子,并向车某、陶某出示某些所谓已安排入读大学的学生毕业证和伪造的车某玲被华中科技大学录取的“录取通知书纪念卡”,进一步骗取信任,又以暂时没有办成为由,使车某玲、方某东于2007年至2009年间先后辗转到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华中科技大学本部、武汉大学等三所学校“借读”,实际是租借场地上课或旁听。自始至终,车某玲、方某东没能注册成为上述高校的正式学生,后二人只得离开武汉返回原籍。

尔后,车某、陶某向杨某平及彭某钊追讨费用,要求该二人返还,该二人则陆续切断与车某、陶某的联系,隐匿外地。后车某、陶某报警,公安机关在陕西西安将彭某钊抓获。经向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调查证实,上述三所学校均无车某玲、方某东的录取资料。经鉴定,车某玲所持的“录取通知书纪念卡”系伪造。

茂名市茂南区法院一审以彭某钊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元二万元。

能帮高考成绩不理想的小孩读好学校?最终“一场骗局”

王某1982年出生,大学本科文化,户籍地在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2014年到2016年,王某利用某大学附中体育老师的身份,虚构可帮助办理入学、转学或合作经营为由骗取多名被害人共人民币54.336万元,其中:2015年7月起,王某虚构可帮助小孩入读澳门科技大学为由,骗取被害人汤某8.5万元。2015年6月起,王某虚构可帮助高考成绩不理想的小孩入读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为由,并提供一张虚假金融专业的录取通知书,骗取被害人谭某6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捏造事实,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王某利用教师身份,以办理入学为由骗取他人财物,不仅损害了教师形象,造成被害人经济损失,更是贻误孩子学业,给被害人家庭造成物质、精神双重打击,酌情予以从重处罚。珠海市香洲区法院、珠海中院一、二审均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自称认识教育部和学校领导能“活动”?结果“没法操作”

蔡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自称是广州某大学教授的刘某平,刘某平称可以帮忙办理入读广州某大学,降分。蔡某称,其后来与刘某平约吃饭,提出想让女儿入读广州某大学,刘某平说要提前做功课搞关系,6万元就可以完全搞掂,称其识教育部及广州某大学负责招生的相关领导。其信以为真,当场交1万元现金给被告人刘某平。

“刘某平承诺如果办不成此事的话,他会在两个月内将所有的钱退回给我。高考成绩出来后,其女儿分数达不到广州某大学的录取分数线,其按被告人刘某平要求,多次转款到被告人账号,共18.6万元,均是以帮忙办理其女儿入读广州某大学的活动应酬费、报名费、录取档案费、特招费、保证金等名义。

后来,事情没有办成,被告人刘某平一直在以各种理由推搪并躲开我,手机号码也无法打通。2014年初,我去到广州某大学找到学校领导,学校领导说刘某平已经于几年前离开该大学。”

法院查明,刘某平于2013年4月至7月间以能帮蔡某女儿入读大学虚构需要收取活动费、保证金、录取档案费等费用为由,多次骗得蔡某转账和现金交付共19.6万元。案发后,刘某平退赔了全部款项。

刘某平说,其接受蔡某委托后,就打了广州某大学招生办的咨询电话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都是对社会公开的咨询电话,除了打上这两个地方的咨询电话以外,没有其他途径,其只是咨询一下,没有实际操作,也没法操作。广州市越秀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刘某平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交钱给“招办主任”就能成国家统招生?原来“纯属忽悠”

杨某某是名母亲,2012年其女儿王某棋参加高考。当年7月2日,她通过别人介绍认识顾某某,并于当日10时许相约在肇庆市端州区一家宾馆的房间见面。见面后,顾某某自称是广东某医科大学招生办主任,可以帮她女儿转入该大学临床专业学习,属于国家统招正式生,并称办理所有手续需交纳16万元。当晚,她将3万元转到顾某某银行账号上。之后,又分别转账。

过了几天,她收到一份广东某医科大学教育中心动漫专业班的入学通知书。收到通知书后,她联系顾某某,说要读的是临床医学而不是动漫专业,当时他说读动漫专业不过是一个跳板,等入读后就会调整到临床医学专业。“到了9月5日,我女儿入读广东某医科大学顺德校区动漫班。在军训期间,我女儿得知所读的专业不是统招生,只有结业证,没有毕业证,国家不承认学历。”至此,杨某某发现被骗。

后来广东某医科大学保卫处出具证明,称顾某某等人非该校工作人员。

法院查明,顾某某为了图财,于2012年7月2日至8月15日期间,承诺为被害人杨某某的女儿王某棋办理入读广东某医科大学临床专业,骗取了被害人16万元。顾某某还被查明有其他诈骗行为。肇庆市端州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对顾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三部委:录取信息要通过省级招办和招生高校指定渠道查询核验

教育部、国家网信办、公安部近日发布高考录取常见谣言及骗局时表示,教育部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已经多年,招生政策、录取结果都在阳光下主动接受监督,不要听信走所谓“内部渠道”的捷径,所有招生信息查询和录取均不向考生和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三部门表示:只要通过省级招办和招生高校指定渠道查询核验,“李鬼”必会露马脚。

一是不能相信“意外之喜”:高考结束后,不法分子利用考生和家长普遍存在急切、复杂、侥幸的心理,通过手机、网络发布各种上大学的诱惑信息,比如发放奖学金、补助金、录取通知书等。

二是不能相信“钱学交易”和“特殊渠道”:每年总会有一些经过包装的所谓人脉广的“能人”“厉害人”在高考期间活跃,他们自称是高校或省招生办某领导的熟人,重点针对高考成绩不理想或落榜、家庭经济条件尚可的考生和家长,鼓吹能用钱买到“校长指标”“内部指标”“计划外指标”“点招指标”等,或可以通过自主招生等特殊渠道满足考生“低分高录”,让考生录取到心仪的院校、热门专业等,谋取不法利益。

三是不能相信“野鸡大学”:近年来,总有不法分子使用近似正规高校名称或仿冒正规高校网站混淆是非,还有使用中国、北京、首都、华北、华东、财经、管理、经济等热门词汇虚构高校,在网上网下进行招生诈骗。(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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