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杀妻骗保案开庭:骗保证据提交,保额2676万元
2019-07-05 17:52 新京报
11份保单,被保人显示均为“张英(化名)”,受益人均指向“张凡”

天津男子张凡(化名)涉嫌在泰国“杀妻骗保”,被普吉府检察院指控蓄意谋杀一案,于7月5日当地时间9点,在普吉府法院第一次开庭。

记者从庭审现场旁听人员处获悉,由天津警方补交的男子涉嫌在国内骗保证据,被告方律师提出反对,但是法官同意原告律师提交证据补充文件,并已归入案子卷宗。

张英(化名)家属在家中搜出的投保单据,被投保人为张英,受益人为张凡(化名)。 图/ 新京报

原告律师当庭宣读阐述材料力求判死刑

2018年10月,死者张英(化名)同丈夫张凡携女儿一同去普吉岛旅游,随后被发现死亡。

事发后,张凡被泰国警方控制,他向警方承认自己杀妻。张英家属称,张英生前被投保十余份保单,保险金额达三千多万。关于保险的问题,张凡称“不知道”。2018年12月11日,天津警方对张凡涉嫌保险诈骗立案侦查。

按照法院约定时间,7月5日当地时间上午9点,连续5天的普吉杀妻骗保案庭审正式开始。普吉府检察院当庭向普吉府法院,指控犯罪嫌疑人张凡触犯泰国法律,涉嫌蓄意谋杀,应判处死刑。

原告到庭人员有案子起诉人普吉府检察院检察官Peeravuth 先生,受害人代表Mr. Sirichai Piyaphichetkul (方文川律师)及其律师助理,受害人父母和三叔,方律师助理兼中文翻译员;被告方到庭人员有被告人张凡,被告人泰国律师和法院指定给他的中文翻译,被告人亲戚及其翻译。

上午,方律师首先出庭阐述和解释案情和证据文件,并且提交中国警方的调查文件及其泰文翻译件,以及其它补充文件。

方律师当庭进行《天津男子普吉杀妻案原告律师针对案情严重性开庭前阐述》。他介绍称,鉴于检察官以蓄意谋杀罪起诉被告,并且请求法官以刑法289条对被告进行审判,原告律师有必要在庭审开庭之前就案情严重性向尊敬的法官进行阐述。

方律师称,此案被告张凡为死者张英的丈夫,中国籍,二人已育有一个20个月大女儿。被告人残忍杀害自己妻子,使女儿从小失去母亲。为杀害自己妻子被告人精心策划,选择泰国作为作案现场,成为轰动中国、泰国以及其他国家的案件,造成中国人误以为泰国法律判刑不重,是个谋财害命的好地方。

他举例称,不久前,在泰国又发生一起类似案件,一名中国男子在泰国东北地区乌汶叻差他尼府一个风景区,将自己妻子推下悬崖。这位妻子已经有3个月身孕,成为轰动中泰两国的新闻。该名男子同样精心策划,以残忍手段伤害妻子,目的也是为图谋妻子巨额财产,此案亦对泰国造成巨大负面影响。基于上述理由,原告律师强烈请求法官只能给予被告人最重判决,判决被告死刑。 

受害者张英(化名)父亲张仁俭、母亲汤玉娥当日均到庭参与庭审,右为原告律师方文川。  图/受访者供图

被告人律师当庭反对法院接收补充证据

记者获得的由天津市公安局出具的“张凡涉嫌保险诈骗案(涉案保单)”明细目录显示,张凡曾以自己和妻子张英(化名)的名义,在11家不同保险公司购买大额保单,投保额274649元,保险额总价值2676万元,被保人显示均为“张英(化名)”,受益人均指向“张凡”,险种涉及11种。

另据一份由天津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出具的文件检验鉴定书显示,由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塘沽分局刑侦支队一大队送检的7份检材(注:张英名下7家不同险企的7份保单),与样本上写有的字迹(注:“张英”),不是同一人所写。

对于上述补充证据,被告人律师当庭提出反对接受这些补充文件,但最终,普吉府法官同意原告律师提交证据补充文件,归入案子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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